近年来,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清法庭秉承“公正、廉洁、为民”的宗旨,为辖区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2004年8月,该法庭被评为首批“省级模范五好法庭”;2012年该庭再次被评为“省级模范五好法庭”,并荣立“集体三等功”。
巡回审判“走出去”
“法院上门开庭,终于帮我拿到了工伤赔偿金。”来自贵州的陈金来手里拿着调解书,高兴地说。
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同时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制宣传效果,9月3日下午,金清法庭在离外来务工人员聚居点较近的蓬街镇巡回审判点开庭审理陈金来劳动争议案件,吸引了众多当地群众和务工人员前来旁听。
2010年起,陈金来就在被告李某无证经营的缝纫机配件厂上班。2013年1月,陈在上班时右手不慎受伤,经鉴定为九级伤残。治疗期间,李某支付了医药费5400元,但对于赔偿问题,双方一直协商不下。陈金来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赔偿金共计8万余元。
经过一个小时的审理,被告对原告在其厂里工作并受伤的事实无异议,但对赔偿金额持不同意见。办案法官情法互融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巡回审判是金清法庭长期坚持的一项便民措施,早在1998年,该庭就设立了蓬街镇巡回审判点。截至目前,已增加了蓬街交警中队、金清交警中队、金清镇海边剑门港村、金清工商所等4个巡回审判点。
开放审务“迎进来”
“开庭……”,随着一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金清法庭举办的“公众开放日”活动也正式拉开了序幕。庭审现场除了案件的当事人外,旁听席上坐满了应邀而来的人大、政协的代表委员,还有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以及社区居民等。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为了更好地让人民群众了解基层司法工作,监督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审判的透明度,8月20号,金清法庭举行了“公众开放日”活动。
“今天的庭审,无论是气氛、节奏,还是程序的进行,每个方面能都体现对法律的尊重,让我们看到了司法公正,而且法官也很沉稳冷静。”在旁听结束后,人大代表们表示,金清法庭举行的开放日活动让普通百姓走进法庭,满足了公众对法庭工作的知情需求。
除了旁听庭审,参加开放日活动的群众还参观了法庭的审判庭、荣誉室等办公设施与文化基础设施。法庭干警还认真听取了代表委员对如何更好地加强和改进法庭工作提出的相关建议。
活动结束后,人民调解员陈招才深有感触地说:“开放日活动很有意义,我们耳闻目睹到了公正严格的司法程序。法庭举办此类活动,不仅可以强化社会对法庭工作的监督,还可以提升法庭的亲和力和公信力,有利于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
便民司法暖人心
8月30日,金清法庭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在人民路上举办“推进法制宣传,创建平安金清”活动,努力营造阳光司法氛围。
虽然天空下着雨,但宣传摊前还是围满了前来咨询的群众。法庭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民事诉讼须知、司法救助等宣传资料,并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大家介绍立案程序等法律知识。
这种把法律知识送到百姓家门口的法制宣传方式,受到了往来群众的热烈欢迎。手里拿着欠条刚咨询结束的张大妈笑着说:“之前心里还怕这笔钱拿不回来,现在问过后心里有底了。”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法庭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金清法庭广泛开展司法宣传,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宣教作用,采取设立巡回法庭、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方便群众学习、接受法律知识。
此外,法庭还在实践中建立了从立案到审理以及延伸服务等一整套司法便民措施:实行接待、立案、审批等“一站式”服务;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提倡实行当庭宣判(调解)、当庭制作法律文书和当庭送达的速裁程序;为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开展上门立案、上门审理、上门送执行款的“三上门”服务;简化司法救助程序,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一律按照规定给予司法救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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