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各地法院及时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并就贯彻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做出具体部署,着力在结合上做文章,在落实上下工夫。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进一步明确抢夺罪相关法律适用问题。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
决定的公布,让社会各界对通过改革确保审判权独立行使充满期待。多名法院实务人士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一致认为,确保独立行使审判权,是今后司法改革的重中之重,也顺应了群众的需求和呼声。
湖北高院落实各项司法改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5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学习传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对学习贯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湖北省高院党组要求,坚决按照中央部署推进落实各项司法改革任务。深化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进一步落实“诉访分离”要求,推动建立有序导入和依法终结机制。深化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明确法官、合议庭、院庭长、审委会的职责,增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制约。深化审判质效管理机制改革,根据司法工作规律,科学设置审判质效评估指标,健全确保均衡结案的长效机制。深化司法公开工作机制改革,继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全方位提高司法透明度。
湖北省高院党组强调,要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妥善审理各类案件,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积极参与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1月1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行部署。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鄂提出四点贯彻意见,院党组成员进行了充分讨论。
郑鄂提出,一是要深刻领会全会精神,在政治、思想、行动上统一到以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的重大决策和工作布署上。目前,在《决定》未正式下发前,先自学全会公报及相关媒体报道,自学加思考,待《决定》全文下发后,完完整整、原原本本地学习,在学习中增强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和布署的勇气、智慧和毅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11月15日,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张学武率妇联、医学、律师、艺术等界别的10余名政协委员,对宁夏高、中、基层三级法院工作进行了视察,政协委员们一致盛赞法院工作公正高效、司法为民、亮点纷呈。
政协委员们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彦凯的陪同下,先后视察了青铜峡市法院庭、站、点、员“四位一体”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授予全国妇女维权先进集体的“妇女维权合议庭”,银川市兴庆区法院具有独立建制的刑、民、行三审合一的“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庭审网上直播、录播、点播和当事人案件电子自助查询、裁判文书上网等司法公开、司法为民工作,以及自治区高院的“数字化法院”建设和“远程提审”等工作,视察涉及了法院司法质效、司法为民、司法公开、司法改革等各个方面。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罗殿龙表示
为开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主生活会,广西高院党组强化问题导向,深挖问题根源,真查深剖实改,真批实评立行。针对司法工作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群众的特点,该院坚持“请进来、走出去”,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采取专题座谈、带案下访、谈心交流等“面对面”的方式以及书面征求意见等“背靠背”的方式,聚焦“四风”突出问题,共收集到意见建议2000余条。对涉及高院党组班子作风方面的意见建议都原汁原味地反馈给每个党组成员。为确保党组民主生活会做到批评和自我批评动真格、开新风,该院严格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深入学习教育,打牢思想基础;广泛开门纳谏,找准突出问题;深入交流谈心,增进理解沟通;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材料。在“回头看”活动中,对于班子和个人对照材料,该院都经过重新修改完善,对“四风”问题聚焦不准的再次聚焦、根源深挖不够的再次深挖、努力方向不明的再次明确、整改措施不实的再次细化,查漏补缺,切实号准脉,找准病,对照检查材料更深刻、更具体。
河南省法院公布全省法院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举报热线电话
年末岁尾,农民工讨薪高峰将至,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取得劳动报酬,河南省法院于2013年11月11日至2014年1月10日开展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
为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推进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省法院将24小时自动接听举报录音电话予以公布,举报电话:0371-65768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