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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元:走近群众走进心中

2013-11-18 09:32:3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庭审间歇,法官向旁听群众发放法制宣传单。苟 宇 摄

    四川省广元市两级法院以执法办案为根本,不断改进审判作风,创新审判方式,固化审判效果,用便民、利民、为民的实际行动给出了司法践行群众路线的生动答卷。

    巡回审判——

    法官多动腿让群众少跑路

    “我们多动腿,群众就少跑路”——从广元全市的城镇出入口到高速公路旁,到处都矗立着由广元市委、市政府制作的巨幅标语牌。这句话其实来自一位普通法官的座右铭。标语牌的下方,这位法官背着国徽和卷宗,正艰难地行进在乡间小路上。

    标语牌上的法官叫郭兴利,是剑阁县人民法院开封法庭庭长。法庭工作23年,他始终坚持用背篼背着国徽和卷宗,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开庭审案,当地群众称他为“背篼法官”。

    郭兴利先后获得多项荣誉,但他只是广元全市法院巡回办案的一个缩影。从广元中院的内网平台上,我们了解到:自2008年6月全面开展巡回审判以来,中院每年巡回审判案件数量均达到了当年收案总数的50%左右,而基层法院,特别是人民法庭的这一数据还要高。

    “广元地处川北山区,很多地方交通不便,若群众到法庭参与案件审理,花在路上的时间少则三五小时,多则一两天。”广元中院何汇川副院长告诉我们。为了减轻群众诉累,法官主动到老百姓家中开庭审案。虽然巡回审判要花费法官更多的时间、精力,付出更多的艰辛,甚至法院要为此付出更多的物力和财力,但这减少了群众的往返奔波之苦,减轻了他们的诉讼负担。

    社区法庭——

    家门口化解矛盾纠纷

    11月3日,苍溪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来到该县陵江镇武当社区的“社区法庭”。这天在“社区法庭”开庭审理的是一起物业纠纷,能容纳近100人的会议室早已被社区居民围得严严实实。

    余某在苍溪县城某楼盘购买了一套住房,今年6月交房。因他在外务工,特意致信开发商,说等他回来后再收房。今年10月,余某回乡看新房,发现房子被别人住着,住户说房子是从物业公司租的。

    余某便要求物业公司马上把租户清出去,并赔偿损失。后双方协商未果,余某便将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余某向物业公司支付延迟交房期间的房屋保管费用350元,物业公司立即终止与租户的租赁关系,并赔偿余某经济损失3000元。

    走出法庭的余某一脸轻松,“起诉物业公司我也并不是想得到赔偿,只是想把道理争明白。我起诉才三天,没想到社区法庭这么快就解决好了。”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镇社区的增多,广元法院意识到仅靠巡回审判这一模式还不足以便捷、高效地化解社区矛盾纠纷,必须有一个场所相对固定、人员相对集中、工作职责相对明确的矛盾纠纷化解平台。作为巡回审判的一种补充和完善,“社区法庭”便应运而生。

    自今年3月起,目前广元全市法院已建成“社区法庭”63个,审执案件1318件,其中85%以上案件调解结案,协助社区调处矛盾纠纷65起,指导调解87次,参与旁听群众上万人次,所结案件均无一上诉信访。

    庭审间歇——

    群众最直观的学法平台

    “各位老乡,听了今天的庭审,你们对这个案子有没有什么疑问的地方?”

    “法官,刚才你说的什么无过错责任,我们不懂,请你给我们解释一下。”

    这一幕发生在利州区嘉陵社区。

    这不是案件新闻发布会,也不是案件质询会,而是广元法院特有的“庭审间歇十分钟”互动时间。法院每次在案件审理的庭审间歇,都会专门留出十分钟,与案件当事人、当事人的亲友、旁听的群众进行交流互动,请他们就案件相关的问题向法官提问,法官对所提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

    前来旁听的刘阿姨感叹道:“老百姓不懂法,说不定要吃很多亏,上很多当,跑很多冤枉路。而法院的庭审十分钟间歇互动给了我们最直接的学习机会。”刘阿姨对这种审案方式是称赞不已,“现在法院审案,咱老百姓也可以参与进来,既可以听还可以问,学到了法律还长了见识。”

    “不要小看了十分钟。它给了法官再次释法明理的机会,消除了日后因为当事人对法律的误读可能引起的诉累。”中院民一庭庭长胡毅对庭审间歇有着更深的认识。

    设置庭审间歇互动的初衷在于通过法官与老百姓的互动,使老百姓在潜移默化中更懂法明理,学会处理简单矛盾纠纷的方法,学会怎样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学会怎样尊重他人的权利。

    让百姓心底更敞亮

    11月4日上午,中院民一庭法官刘红一行四人来到利州区宝轮镇,对案件当事人老徐进行判后回访。这已是他们第四次到老徐家回访。

    2011年6月,老徐借了5万多元钱买了辆车,准备闲时跑跑货运。然而在2012年5月发生了交通事故,失去了左腿。后法院判决肇事车主赔偿12万元。

    由于家庭确实困难,肇事车主在赔了2万元后,余下的赔偿款一拖再拖。老徐一家的生活来源几乎全靠老徐,如今,他“倒”下了,一家人的生活顿时陷入困境。法官在前几次的回访中了解到这一情况,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达成分期付款的执行协议。法官们又跑到民政,帮老徐落实了低保。到学校,帮老徐的女儿申请减免了学费。

    “为了我们这些素不相识的人,法官们一趟又一趟地辛苦奔波,真不知道该如何感谢才好……”回访中,老徐一家人表达着谢意。

    2009年,广元法院建立了“回访案件当事人制度”,要求法官每年要回访当年已结案件中10%的案件当事人——尤其是败诉案件当事人。并要求在回访中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当事人对法院裁判适用法律、执行程序的疑惑不解之处,要面对面地予以解释和说明;二是征求当事人对法官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工作作风、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三是了解当事人的实际困难,确有困难的要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及时解决。

    自建立“回访案件当事人制度”以来,广元法院已对6400多件案件进行了回访,征求到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207条,协助相关部门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70余次。

    广元法院把回访作为提高法院工作质量的突破口,作为听民意、知民情、解民忧的一个重要窗口。法院在不断的回访中增强了公信力;法官在不断的回访中增强了亲和力,群众也在法官的回访中更加明理、晓法,心底更加“敞亮”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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