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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将出台

2013-11-16 12:38:0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吉林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将出台

5年内可吸入颗粒物须降12%

“到2017年,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2%。”记者11月15日从吉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获悉,根据国务院9月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吉林省多部门已起草《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目前已经完成了对各市州人民政府等22个部门的意见征求工作,正在进行修改完善。

据了解,该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分为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3个方面10项重点任务,共48条措施。其中,确定了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总体目标:经过五年努力,全省城市空气质量总体得到改善,地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逐年提高,重污染天数大幅减少;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省城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关于国务院对吉林省提出的“到2017年,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的目标,征求意见稿中初步确定下降12%的省内控制目标。同时,针对北方特点,对全面禁燃秸秆以及秸秆综合利用作出了具体规定。

在重点任务方面,征求意见稿确定了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强化能源结构调整、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强煤烟型污染防治、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加大综合整治力度、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立监测预警体系等10项重点。(记者王晓雁)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