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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集中推出12条25项便民利民措施

2013-11-15 14:03:0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重庆法制报 

    昨日,重庆市公安局向全社会公布了市公安局局长、各区县公安局局长、市局纪委、督察、交巡警、出入境管理等各个总队负责人的公开电话和邮箱,以更好地服务群众,接受监督。据悉,这是市公安局日前集中推出的12条25项便民利民措施之一。

    据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市公安局坚持“开门搞活动”,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在总结完善既有便民利民措施的基础上,集中推出以服务群众解民忧为重点的12条25项便民利民举措,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效果。

    为密切联系群众,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将统一公布市公安局局长、各区县公安局局长、市局纪委、督察、交巡警、出入境管理等各个总队负责人公开电话和电子邮箱。此外,派出所、社区警务室等基层部门“一把手”电话也将公开,方便群众沟通监督。

    另据介绍,以前到公安办证部门办理业务,业务被受理了,可因为窗口工作时间已过,为此来回跑趟趟的情况着实让市民有些无奈。如今,市民无需再为此担忧,作为便民利民措施之一,公安部门将提供办证窗口提供延时、急事急办预约服务,全市出入境办证窗口、户籍办理窗口、车管业务窗口、公安消防部门报件窗口对当日已受理业务还未办理完结的,不受下班时间影响,提供延时服务,直至业务办理完毕。

    此外,遇上办证高峰,担心排队耗时长的困扰也得到了解决。据市出入境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民可利用重庆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www.cqga.gov.cn)“出入境网上办事大厅”的网上预约服务功能,可按照就近原则选择办证地点和时间,以减少在办证时的排队等候时间。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市公安局公布的12条25项便民利民举措,相关单位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确保便民利民举措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让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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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条25项具体便民利民措施

    一、办证窗口提供延时、急事急办预约服务

    1.全市出入境办证窗口、户籍办理窗口、车管业务窗口、公安消防部门报件窗口对当日已受理业务还未办理完结的,不受下班时间影响,提供延时服务,直至业务办理完毕。

    2.全市出入境办证窗口、户籍办理窗口实行24小时急事急办预约服务。急事急办预约联系电话在各办证窗口公布。全市出入境办证窗口在重庆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www.cqga.gov.cn)“出入境网上办事大厅”实行网上预约服务。

    二、开展上门办证和邮寄服务

    3.各派出所为员工集中住宿的企事业单位提供预约上门办理居住证服务。

    4.出入境管理总队对境外人员相对集中的涉外单位实行上门面见、预约办证及开展法律政策宣传咨询。

    5.根据群众本人意愿,对车辆号牌、行驶证、驾驶证、出入境证件提供邮寄服务。

    三、缩短户口事项审批时限

    6.在资料齐备的情况下,由派出所审批的户口事项,由原来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缩短为10个工作日内办结;由区县公安机关审批的户口事项,由原来的自受理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办结缩短为25个工作日内办结。

    7.市公安局身份证服务大厅发放的远郊区县群众补领身份证的周期,由现行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四、提供外地户籍人员办理出国境证件服务

    8.本市户籍居民的外地户籍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以及在本市就业就学的外地户籍居民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可就近申请普通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9.在渝暂居住6个月以上的外地户籍人员可凭相关证明就近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申请再次赴台相同种类签注。其中,年满60周岁的,还可凭相关证明就近申请普通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五、服务外籍高层次人才

    10.对在渝和来渝的外国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专门人才或投资者,可以签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5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零次、一次、二次或者多次的F或R签证。

    六、提供就近查询申领服务

    11.社区、驻村(镇)警务室为境外人员提供临时住宿登记申报服务。

    12.交巡警流动平台24小时为机动车驾驶员提供交通违法查询处理,对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需住旅店的群众出具身份证明。

    13.群众可在本区(县)车管所办理摩托车驾驶证申领、摩托车登记以及驾驶证补证、换证,申领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

    14.“重庆移动车管所”利用周末和节假日进商圈、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城镇,为市民办理核发机动车临时行驶号牌、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址和联系方式变更备案、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等14项车驾管业务。

    七、提供网上查询和申请服务

    15.在重庆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www.cqga.gov.cn)统一公布公安机关各类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方便群众查询。

    16.在重庆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设立行政复议专用电子邮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17.在重庆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设立“网上车管所”,方便群众在网上办理补换领驾驶证、预约驾驶人考试、变更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联系方式、实现机动车号牌自主编号。

    18.开通网上消防办事直通车,在重庆消防网(www.cqfire.com)设立消防行政服务大厅,提供建设工程备案、消防业务网上咨询服务。同时在消防监督办事结果公开栏目对建设工程设计备案抽查结果、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结果、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等12类信息向社会进行公告。

    19.在重庆消防网(www.cqfire.com)上定期发布消防产品质量检测信息,公布抽检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使用场所、检测结果等内容,方便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及时查询了解消防产品质量状况。

    20.建立网上消防安全提示平台,群众可通过微博(帐号名:重庆市消防总队)查询了解消防技能知识。

    八、开通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

    21.开通96119电话,24小时受理火灾隐患举报投诉。

    九、开通车驾管信息服务平台

    22.开通968888车驾管信息服务平台,提供驾驶证补证、车辆及驾驶人联系方式变更、车驾管业务咨询等服务,定期回访并接受投诉建议。

    十、强化交通引导服务

    23.利用交通广播电台每日高峰时段每30分钟向社会发布1次路面交通信息,重大情况及时发布,引导社会车辆择道行驶。

    十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领服务

    24.为符合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救助条件的群众,代为联系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基金管理中心,帮助其递交材料,协调审核办理,减少群众往来奔波。

    十二、公布联系群众公开电话

    25.在重庆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统一公布市公安局局长,各区县公安局局长,市局纪委、督察总队、交巡警总队、出入境管理总队、治安总队、消防总队、边防总队、监管总队负责人公开电话和电子邮箱;在市局身份证服务大厅及各出入境办理大厅、车管所办证大厅公布总队长、支(大)队长、所长电话;在各派出所接处警大厅和户籍办理窗口公布派出所所长电话;在各社区(驻村)警务室公布派出所所长和社区(驻村)民警电话;在各看守所公布监管总队总队长、看守所所长电话。畅通联系群众渠道,方便群众反映情况、表达诉求。同时,对民警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可拨打“110”或公安督察电话63758111投诉,公安督察部门将逐项调查处理并回复群众。(记者 舒楚寒 雷键)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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