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记者从宁夏人事考试中心了解到,2013年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招生面试将于11月16日在银川一中进行。面试实行封闭管理,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于11月16日早晨8点之前到达面试地点,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面试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临时、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户籍证明不作为面试有效身份证件使用,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职位资格条件要求选报职位,并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据了解,对于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名资格或宣布考试成绩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对于进入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名单的考生,自愿放弃者,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务员。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已退役士兵,在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用。
据了解,如果同一录用职位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总成绩也相同,则按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记者 李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