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员 郭秀猛
前不久,一名30多岁的女子率一家5口,来到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送上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表达他们一家对法院法官的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事情还要从2012年7月6日那一天说起。这个女子名叫郝军枝,她丈夫王继成系开封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机修工。那天王继成加班后,骑电动车回家因交通事故死亡,公安机关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继成不负事故责任。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为构不成工伤,郝军枝不服,遂向金明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期间,王继成的家属情绪十分激动,曾多次到公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甚至组织家人上访。
此案起诉到法院后,郝军枝的不满情绪依然不减:“俺老公是按照公司领导安排做的,现在人死了,还说不属于工伤。你们法院如果不公正处理,我要继续上告!”然后是大吵大闹不休。我接手这起案件后,迅速了解案情。王继成的死亡是在加班后回家路上发生的,能否构成工伤是本案的关键。如果案件处理不好,肯定形成新的不安定因素。
立案当初,原告郝军枝就对打“民告官”官司心存芥蒂,总担心“官不言错、官官相护”。我多次主动和她沟通,向其解释法律的相关规定,郝军枝终于消除了心中疑虑,不再抵触并表示认同。
随后,我根据案件事实,依法判决撤销行政机关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并责令其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宣判后,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均服判。至此该案终于圆满画上句号。
“你们法官在办案期间,没有喝过我家一口水,没有抽过我们一根烟,多次奔波在相关单位之间,真是为我们操心尽力,是你们让我看到了希望。亲人虽然没有了,但还有法律可以依靠!”案件审结后,郝军枝在送锦旗时激动地说。
其实作为法官,我只是做了自己分内的工作,但每一个案件的公正司法,却可以让群众感到法律可以依靠。
(于振宇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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