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辰区坚持应援尽援为残疾人撑腰
下岗失业残疾人不审困难标准
一手握着“左腿”,另一手紧捏着一张照片,照片是两年前还没出车祸时,棱子和母亲站在天安门前的合影。
棱子是天津市北辰区一家铜材厂司机,今年9月,在送货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失去了左腿。事故发生后,厂方对棱子弃之不理。拿不到赔偿款,还花了大量医药费,失去左腿的棱子,经济来源也没了保障。听说北辰区有个法律援助中心,棱子无奈求助。
了解情况后,承办律师迅速介入此案。一面是无法冷静的棱子,一面是需要运转的工厂,律师多次主持“和谈”,没有争吵升级,只有推心置腹,最终以厂方赔偿25万元达成调解协议。
“残疾人在遇到法律纠纷时,普遍存在咨询难、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等问题。实践中,我们坚持应援尽援,援助网络无死角,及时、便捷、高效地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法律援助服务。”北辰区司法局局长李金琪表示。
高效开通绿色通道
谢小艳(化名)夫妇都是残疾人。9年前,谢小艳经残联介绍,到某汽车配件公司工作。工作了8年,却被单位告知,“厂子活不多,暂时回家”。单位承诺,每月给其100多元生活费。可3个月后,单位就不给生活费了。一年后,谢小艳被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此时,丈夫因单位经济效益差也被裁员。家里上有老下有小,全家陷入困境。谢小艳觉着自己委屈,“受单位欺负,却不知去哪说理”,她来到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了解到谢小艳的实际情况,援助中心开通了维权绿色通道,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指派律师杨津娜为其代理人。杨津娜一面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一面与汽车配件公司协商,仅用一周时间,让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今年,天津市司法局和市残联下发《关于进一步放宽残疾人法律援助条件的通知》,下调残疾人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并明确规定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的转办审批程序、办理时限以及经费保障措施,使更多残疾人得到有效法律保障。
根据相关规定,北辰区出台了相关细则,规定:对材料基本齐全的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做到即时受理,即时指派;对手续不全或情况紧急的案件,实行先行受理制度,先受理,后审批。
目前,对于下岗失业的残疾人,中心不审查其经济困难标准,直接受理援助申请。
便捷网络遍及全区
赵平(化名)是天津市某电动自行车厂工人,因其他事由与厂方达成解除劳动关系意向。就在解除劳动关系的前三天,赵平下班途中遭遇车祸,经鉴定为八级伤残。厂方以即将与赵平解除劳动关系为由,拒绝进行任何赔偿。
由于行动不便,赵平就近去了一趟镇司法所,这里建有残疾人法律援助联系点。了解到赵平家庭经济困难,援助联系点立即联系律师进行援助。律师分析了案情,帮助赵平向区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最终赵平获得5万余元赔偿款。
数据显示,北辰法律援助中心在各镇、街依托司法所,建立了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15个,在村(居)委会设立残疾人法律援助联系点96个,在辖区内12家律师事务所及北辰公证处设立了法律援助申请受理点。
中心对各站、点负责人进行了法律援助工作系统培训,使其掌握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条件及标准,明确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基本流程,并对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初审,使广大残疾群众享受到了就近法律咨询和申请案件受理服务。
为努力做到全覆盖,中心还在区残疾人联合会、区法院、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分别建立法律援助便民联系窗口,安排中心援助律师轮流值班,现场解答咨询、受理援助申请,方便有不同需求的残疾群众获得法律帮助,努力做到法律援助无死角。
针对辖区域广、人口多、居住分散的特点,北辰区设立了法律援助巡回接待站,每月定期开展巡回法律援助接待活动。目前,一个遍及北辰区、深入基层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已搭建成。
创新先调解后诉讼
今年6月,高位截瘫的老刘带着80多岁的老母亲,向援助中心接待人员诉说了一家人10年之久的矛盾。原来,老刘父亲去世之后,四个子女在遗产继承和老人赡养问题上存有争议,家人间关系越来越淡漠。
针对老母亲赡养问题,援助律师与几个子女们拉家常,回顾他们小时候母亲的养育之情,说得几个子女直掉泪。最终,子女们就赡养问题达成协议,避免了亲人们对簿公堂。
法律援助调解,专业性强、亲民特色浓、调处成本低,利用这些优势,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改进办案方式,援调对接,在天津市率先建立了“先调解后诉讼”办案机制。
中心在向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过程中,开展温情调解,既及时有效解决纠纷,避免严重侵权事件发生,又使残疾人远离诉讼之苦。
3年来,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各类援助案件740件,其中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245件,接待残疾群众法律咨询5000多人次,有力保障了残疾人合法权益。(记者王斗斗 实习生廖雯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