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雪薇
2013年6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郑重地指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最新的科学论断。本文试图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更好阐明和理解这个论断的正确性,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进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更有助于切实加强和改善党群关系,为实现党的十八大的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一、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伟大创造
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发展的长期实践中创造和发展起来的,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行之有效的实现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的根本工作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它是党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独创性运用发展和新的贡献。它是党领导经验的深刻总结,是党的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它是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的一个基本方面。
(一)牢记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其中历史唯物论的重要原理之一就是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马克思、恩格斯在1844年《神圣家族》一文中指出:历史活动中最重要的“是行动着的群众”,“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04页)这个基本观点是唯物史观的核心。毛泽东作了简明的表述:“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31页)
列宁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作了重要的发挥,他认为“生气勃勃的创造性的社会主义是由人民群众自己创立的。”(《列宁全集》第33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53页)毛泽东在1959年冬到1960年春在杭州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对列宁这句话加以高度评价:列宁这句话“讲得好。我们的群众路线,就是这样的。”(《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29页)毛泽东在1956年曾说过“社会的财富是工人、农民和劳动知识分子自己创造的。只要这些人掌握了自己的命运,又有一条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路线,不是回避问题,而是用积极的态度去解决问题,任何人间的困难总是可以解决的。”(《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5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490页)这是对群众观点极为深刻的阐发和完备的论断。
(二)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伟大创造。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投入轰轰烈烈的革命斗争,党和人民息息相关,党是人民中的一部分,党的生存、发展和壮大离不开人民。党的任务是为中国广大人民的利益而奋斗,并以发动群众、开展群众运动为己任。1925年10月,中共中央扩大执委会的决议指出:“中国革命运动的将来,全看中国共产党会不会组织群众、引导群众。”
随着革命实践的发展,到了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人把群众观点化为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1929年12月,毛泽东在起草《红军第四军第九次党代表大会决议》中指出,红军的任务不只是单纯的打仗,它除了打仗消灭敌人军事力量之外,还要负担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武装群众、帮助群众建立革命政权以至于建立共产党的组织等项重大的任务。1930年3月,中央在给广东省委的指示信中说:只凭上面的命令的“非群众路线的工作方式”,必然会造成革命政权的危机。在反“围剿”的艰苦岁月里,党越来越认识一切为了群众、相信和依靠群众的极端重要性。毛泽东多次批评命令主义和官僚主义、倡导群众路线领导方式。1934年1月毛泽东在《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一文中指出:“真正的铜墙铁壁是什么?是群众,是千百万实心实意地拥护革命的群众。这是真正的铜墙铁壁,什么力量也打不破的,完全打不破的。”“我们是革命战争的领导者、组织者,我们又是群众生活的领导者、组织者。组织革命战争,改良群众生活,这是我们的两大任务。在这里,工作方法问题,就严重地摆在我们的面前。”(《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39页)由此可见,毛泽东把群众观点提升到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
到了抗日战争时期,特别是经历了延安整风,系统地总结党的历史经验,系统地总结领导工作经验,党的文件明确而系统地论述了群众路线,主要代表作有三篇:1943年6月,毛泽东为中央起草的《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1945年4月,毛泽东在七大作的政治报告《论联合政府》;1945年5月,刘少奇在七大作的《关于修政党章报告》。
新中国成立后,群众路线在新的实践基础上继续丰富和发展,主要代表著作有三篇和第二个历史决议:1956年9月,邓小平在八大作的关于修改党章报告;1957年2月,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讲演;1962年1月,刘少奇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81年6月,中共中央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根据以上的文献,党的群众路线主要有六个观点: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群众路线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观点;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相一致的观点;既依靠群众又要教育引导群众前进,既反对命令主义又要反对尾巴主义的观点。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提出了三个十分重要而简明的观点,我们要牢记:“以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我们想问题、作决策的主要依据”的观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点;“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
我个人理解正确认识和把握好党的群众路线,必须解决好两大问题。
第一,自己和群众的关系——解决好立场、感情、价值观、人生观、权力观。对于每个共产党员、每个党员领导干部,从入党起,从承担某种领导责任起,就需要搞清楚几个根本问题,树立起正确的理念,并落实于自己的言论行动。
要经常思考这样的问题:我为人民服务还是为人民币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还是半心半意、三心二意、假心假意;我为群众还是群众为我,做官当老爷,是人民的主人,还是人民的公仆;我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授予的还是我买来的、骗来的、跑官跑来的;如何做到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一致,如何处理好群众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二,如何在领导机关想问题、作决策和贯彻实践中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解决好认识论,方法论。
1943年6月1日,毛泽东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中,对于在领导工作中坚持群众路线作出了十分生动的描绘: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
十一届六中全会的决议指出:“群众路线,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对党的群众路线的简明概括。这里,“两个一切”涵盖了党的群众观点、群众立场、群众感情等要求,“两个一切”和“一来一去”构成一个整体,是对群众路线的完整准确的理解、把握和运用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