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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报告

2013-11-13 08:32:5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应为公安机关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办公条件。辽宁省人大常委会近日审议了辽宁省公安厅关于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自公安部统一部署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以来,辽宁省公安厅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办案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条件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有较大提高,为全省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完善监督机制。公安机关应认真贯彻落实好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主动接受、勇于接受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建立科学的考评体系,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同时要避免有的干警怕承担责任,不敢积极主动严格执法的问题;要坚持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相结合。全面加强干警队伍建设,全方位提高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基层干警的执法水平和公信力;关心干警特别是一线干警的实际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树立并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不断改善公安干警在社会上的形象;要加强警务工作保障。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应为公安机关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办公条件;深化警务改革,使警力更多地下沉到社区,加强基层民警和社区群众的联系,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要严格规范警务活动。各级政府要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处理好安排非警务活动和日常公安执法的关系,减少不必要的非警务活动,保证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康深入发展。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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