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下把我心头的大事解决得这么方便这么利索,心里的思想包袱也放下了,可以好好的照顾孩子和父母了”,家住青海省祁连县央隆乡夏格村21岁的斗元吉(女)第一次打官司就体验到了巡回审判给牧民带来的实实在在的方便。
2008年经人介绍,本村青年昂旦到斗元吉家当上门女婿,后经父母包办结婚,2011年两人因感情不和分居。斗元吉一直想离婚,村委和乡政府出面调解几次都未成功。由于斗元吉家离乡政府还有三十几公里,离县上还有240余公里,路途遥远无法到县法院起诉,这件事件难为了乡政府工作人员,久调不决,不利于农牧生产,也不利于社会治安稳定。乡政府得知县法院的巡回审判法庭不久要到乡上巡回办案,马上电话通知了村干部及当事人做好准备。
巡回法庭一到乡上,就将巡回帐蓬扎到旁边的草滩上。乡政府早已通知了斗元吉和昂旦及双方亲属、村干部。双方当事人文化程度不高,法庭采用更加灵活多变的形式,口头立案,方便快捷。
下午三点开庭,由于双方都同意离婚,争议焦点主要是孩子扶养和昂旦在斗元吉家的家务付出补偿问题。审判长是祁连县法院民一庭庭长杨翠林,是一位土生土长的央隆乡人,他对少数民族风俗人情都很了解。针对小孩年纪尚幼,很快当事人双方就扶养问题达成了协议。可有关昂旦的家务付出补偿数额一直争止不下,昂旦的父亲和两个哥哥都来参加了旁听,斗元吉的爷爷、父母、叔叔等共来了七人,为避免双方情绪激动,做出不理智的行为,杨翠林庭长适时休庭,对双方当事人做背对背调解,表现出了良好的庭审控制能力。
“由于双方都是藏族,草原群众豪爽但也得把理讲通讲通,真正把心里的症结解开,否则即使调解不成,急于下判,也是事倍功半,起不到良好的社会效果,相反会给当地带来一定的不稳定因素”杨翠林庭长事后说。
背靠着雪山,柔软的草原上,相隔十几米,原被告亲属分成两堆,席地而坐。只见杨庭长一会儿跑这边,一会儿到那边,来来回回几个回合下来,在法院特邀调解员的参与下,杨庭长严肃沉着的眉头渐渐放松下来,也出现了一丝笑容。
庭审继续开始,但被告的父亲骑着摩托车走了,记者的心里又开始打鼓,是不是会发生意外的变故。当杨庭长阐述事实后,宣告双方已达成协议,赔偿被告劳务补偿款两万元时,原告的父亲骑车回来了,并且一下车就来到杨庭长身边,往他面前放了一沓百元、两沓伍拾元钱。记者这才明白原来他是到银行取钱,很利索地兑现了调解协议中的法律义务。双方很快办完了交接钱款手续。一件很棘手的离婚案经过两个多小时圆满办结。
“这就是藏族群众的性格,只要是他们答应的事,履行兑现率很高。”杨庭长事后很自豪地说,巡回办案的效率快的优势很明显。从立案、庭审、调解、兑现就象流水作业,全部只用了近三个小时时间。
“这样解决好,我们也很高兴,真的很感谢法官”,原告七十三的爷爷俄日加用几句简单的话表达着自己的感激之情。
“这起案件我们乡里也调解过几次,纠纷圆满解决也是为乡政府减少了稳定和治安压力,我们也可以腾出时间把时间和精力放在为牧民群众服务的其他工作中”,央隆乡乡长多布旦才让是这样注解巡回办案给予政府的支持和帮助的。
祁连县地域面积1.58万平方公里,人口5万多,地广人稀,属多民族聚居地区。“如果仅仅是坐堂问案,既给当事人增加不少经济负担,也不能切实把纠纷解决彻底。”祁连县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马全忠这样评价牧区开展巡回审判的现实意义。
祁连县法院院长李云峰介绍,祁连县法院大部分案件的当事人都在方圆几十公里甚至上百公里之外,最远的央隆乡来回有四百多公里,而且许多牧民住在山沟里,通讯不便,尽管许多案件诉讼标的小,诉讼费不多,支付汽油费都不够,办案成本较大。但为当事人减少了诉累,巡回审判是最直接有效的司法审判服务方式。
近年来,青海高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时一并为牧区法院下拨了充足的办案补贴,并且配置了专用巡回办案车辆、巡回帐蓬,发电设备等巡回办案设备,切实解决了牧区法院的后顾之忧,法官司法为民的热情也进一步提高,这得益于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为牧区法院带来了新的活力。
2012年祁连县开展巡回审判7次,受理案件13件,农牧区群众的诉累得到进一步减轻。今年已开展巡回审判三次。在牧区巡回办案数量不是既定的,每个巡回法庭到一个地方,乡政府都会向近期调解处理不了的纠纷当事人告之,临时立案、临时增加开庭次数,巡回时间由最初既定的时间一再延长,法官们想的是将尽量将案件消化在案发纠纷地。不仅巡回办案,办案法官一路顺路还要回访案件当事人,开展法律咨询、特邀人民调解员提供辅导,将审判服务延伸到群众需要的地方。
杨翠林是一名有二十三年院龄的法官,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民事审判庭,除了参加了两年脱产学习外,其他时间每年都要出去参加几次巡回审判,对巡回审判在牧区法院工作中地位和建设和谐牧区的价值,他没有更多深刻的理解。但他说,“群众很朴实,当你真心为他付出办事,当他们真切地感受到法官是为他们办实事,他们也会滋生出对法官的一份感情和法律权威的遵从。法官内心也会激发出一份法律责任的担当和对群众的一份关心和热爱”,这就是基层法官对司法为民的诠释。
当事人手记:(祁连县司法局兼职律师 星树佐)
祁连县人民法院本着方便群众诉讼为目的,常年坚持巡回审判。近年来,特别注重巡回法庭到牧区开展巡回法庭案件审理工作,每当牧民群众回到冬季草场相对居住集中时,将同一地区牧民群众起诉受理的案件,集中到该地区进行巡回法庭案件审理工作。
在牧民开巡回法庭案件审理工作,具有很好的灵活性。在方便群众进行诉讼的同时,既照顾到牧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庭审时还能够邀请到诉讼双方的亲属和所在村村干部,在亲属和村干部叁加旁听时还能适时参与法庭调解工作,能及的促进案件审理进程和协议的达成,从而保证案件调解结果的执行。巡回法庭工作的开展,在牧区也是一种很好的法制宣传活动,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明显,深受牧区群众欢迎。
(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袁有玮 李国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