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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区司法局对窗口单位实施“五规范”

2013-11-12 14:14:0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为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力争做到让群众满意,北京通州区司法局开展五项措施加强窗口单位管理:

一是规范硬件设施,统一悬挂行业标识,摆放填写模板和引导牌,配备座椅、饮水机、纸杯、老花镜等便民设施,使群众享受贴心服务。二是规范服务承诺,按照公证处、法援中心、律师管理科、司法所职能划分,向办事群众作出承诺,由当事人进行践诺评价。

三是规范业务流程,工作人员主动向群众介绍办理流程和相关手续材料,做到“一口清”。

四是规范服务用语,规范接待日常用语,不讲慎言禁语,确保服务用语热情礼貌、解释恰当、指引明确。

五是规范公示内容,对办理须知、收费标准、工作人员名录、投诉电话等19项内容公示上墙,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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