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来,“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已开展269期,覆盖全省所有设区市。参加活动的公益律师超过1100余人次,通过现场、热线和网络等途径接受群众法律咨询达百万人次。宣传普及了《劳动合同法》、《婚姻法》等与社区群众密切关联的60多部法律法规。
多年来,通过一场场活动,“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品牌效应逐步显现,不仅赢得了百姓的赞赏,还受到官方的高度认可。2008年,“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获得全国普法办充分肯定。
在构建法治江西、和谐江西的进程中,他们是一面普法旗帜,踊跃投身于“公益律师进社区”等公益事业。他们把律师的个人追求融入到江西崛起的洪流中,把强烈的追求公平公正之志转化为回报社会的公益实际行动。
公益律师接受群众咨询
1100人次律师播撒法律种子
11月9日上午,家住福田花园社区的熊阿姨早早等候在社区休闲广场,因为当天这里正在举行“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带着自己和亲戚朋友委托咨询的3个问题,熊阿姨渴望律师的专业解答。“公益律师”王继军耐心地解答,半个小时后,熊阿姨满意地离开。
“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发端于2006年6月,基于百姓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新法制报与省律师协会联手策划了一个大型公益平台:每周组织律师走进社区,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法律援助。
王新民,江西联创律师事务所律师。他可谓是“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的“元老”,早在创办初期,王新民就已经加入到“公益律师”的队伍中。“当时,既没有桌子也没有凳子,有时候席地而坐,特别是冬天,寒风吹得人直发抖。但是看到社区居民得到答案后满意的笑容,我觉得一切都值得。”现在,只要有时间,王新民都会参加活动,“上百场应该是有的,具体数字记不清了。”
随着网络发展,2009年,公益律师QQ群开始创建,把公益律师活动搬到虚拟社区,为更多群众提供更快捷的法律服务,如今,群成员早已达到500人上限,加入的律师达上百人,被网友誉为“永不掉线的贴身法律顾问”。
7年过去了,“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不断地发展,他们的足迹遍布全省设区市,参与的公益律师阵容也越来越庞大,达到1100余人次,惠及群众达百万人次。《劳动合同法》、《婚姻法》等与社区群众密切关联的60多部法律法规,通过现场、热线和网络等途径,为广大社区群众所熟知。
法律服务如春风化雨
以关注和服务民生为己任,积极参与重大法律意义和影响力的诉讼,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是“公益律师”服务的重要内容。点滴渗透,如春风化雨,公益律师这个群体正悄然改变着一些人和事。
邱冬芳,广丰人,一次回乡偶然得知,就在他们县某乡镇中心小学,一名女老师与她同名同姓。细一打听,她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原来13年前,她的中考分数上了上饶师范学校委培线,但录取通知书却被同班同学吴某领走。吴某冒用她的姓名上学,最终被分配到一小学当了一名老师,而真正的邱冬芳却在异乡打工漂泊12年。
巨大的心理落差,邱冬芳四处讨说法无果。2007年4月,她找到本报组织的“公益律师”——江西法报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峻、江西帝经律师事务所律师屠燕玲,两位公益律师免费为邱冬芳代理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
经过一年多的“拉锯战”,邱冬芳被冒名顶替事件终于尘埃落定。她从广丰县法院工作人员的手里接过了5.8万元的赔偿金。
“通过这次遭遇,使我明白一个道理,如果权利被侵犯,就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权益。”邱冬芳说。
为了伸张正义,捍卫百姓合法权益,新法制报与“公益律师”还先后开展了多起公益诉讼。如“酒店结算潜规则第一案”、“丰田凯美瑞安全气囊公益诉讼”等。
7年打造的普法名片
7年里,多少感激的面孔让公益律师们永远难忘,一面普法旗帜已在人们心中树立。通过一场场活动,公益律师们将“法律种子”撒遍赣鄱大地,不断提升着百姓的法制观念,赢得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赞许。
2008年,作为新法制报首创的新闻栏目,《公益律师进社区》先后荣获江西报刊新闻奖名专栏、江西新闻奖名专栏。同年“12·4”法制宣传日,“公益律师”作为全省8支普法宣传队伍之一,在八一广场接受了省领导授旗,被委以普法重任。
在2008年全国“法律六进”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省司法厅将此经验进行了推介。“江西省组织开展‘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被群众称为贴心的法律顾问,用法律照亮百姓的生活。”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给予了充分肯定。
□文/图记者方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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