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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司法:建章立制 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素质

2013-11-12 10:21:2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四川法制报 

如果没有制度为保障,作风整顿年年搞,年年都是老样子。司法行政部门要建立起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常态化机制。

——省司法厅厅长李仲彬

11月8日,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会议。省司法厅厅长李仲彬在会上提出,此次为期3个月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将通过建章立制,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水平;结合司法行政队伍的执法执业实际,对突出问题的整治要立查立纠、立说立改,要敢于较真逗硬。

三支队伍 纪律整顿各有侧重

李仲彬指出,要针对司法行政机关干部、监狱劳教(戒毒)人民警察、法律服务工作者三支队伍的不同特点,切切实实的解决纪律作风中的一些问题。

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和窗口单位

要重点解决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的问题。特别是窗口单位,要从方便老百姓办事的角度,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措施。要实行首位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到期整改不力的,视情节调离岗位或给予处分。

监狱劳教(戒毒)人民警察

要围绕规范执法行为,着力解决执法不规范、不公开、不透明的问题。要切实解决少数干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精神萎靡、自由散漫、着装不规范、工作纪律松弛等问题。对违反司法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的行为要严查,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

法律服务行业

要着力提高依法、诚信、阳光执业水平。其中,律师行业要着力解决不依法执业、不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等问题;公证行业要着力解决假证、错证的问题,努力提高公证的公信力;司法鉴定行业要着力解决鉴定质量问题,坚决杜绝虚假鉴定行为。

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重点整治警车私用和使用警车从事非警务活动,警车乱停放,非执行紧急公务乱拉警笛、闯红灯,警车、警牌流入社会等问题。

建立机制 从制度层面见成效

李仲彬说,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是群众路线活动的延伸,只有从制度层面才能保障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发挥更长久的作用。

为此,他要求全省司法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执法公开制度,坚持“阳光执法”,坚决禁止“暗箱操作”;要建立健全执法规范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工作标准,对每个职位、每个岗位、各个执法环节建立操作性程序规定;要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执业)“问事、问人、问责”机制,将责任明确部门,落实到人头;要建立健全执法便民制度,坚持从方便老百姓办事的角度,进一步完善执法(执业)便民利民措施;要建立健全廉洁执法(执业)制度。坚持开展执法风险点排查,加强法律服务行业两结合管理体制,促进法律服务行业规范运行。(记者 胥辉 赵文)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