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有温度的法官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 张凯月
今年3月的一个上午,我和往常一样来到审判庭开庭。今天审理的是一起离婚纠纷,双方结婚四年多,女方小何起诉离婚。庭前已经组织过双方进行调解,但小何明确表示拒绝调解,坚决要求离婚。男方小林少言寡语,一再表示孩子还小,不想离婚。本想难得有如此简单的案件,应该可以当庭宣判。
两人是大学同学,相恋多年,经历了不少的风雨才走到了一块。2012年12月,儿子降生后,双方的母亲都来帮忙,却因为生活习惯不同有了矛盾。渐渐地两个母亲的争吵演变成了小两口的战争。今年2月份,小何的母亲在争执中被小林不小心撞倒。岳母哭着回了老家,第二天小何接到父母的电话,不离婚就断绝关系。疲惫不堪的小何下定决心离婚。
庭审接近尾声,小林一再认错,但小何依然坚持离婚。我当时想这对夫妻之间其实并没有大问题,相反感情很好,只是因为两人不能正确处理家庭成员间的关系,才导致了如今的局面。于是,在法庭辩论结束后,我决定再调解一次。
我先请小林在庭外暂时休息,然后走下了审判席,脱下法袍,坐到了小何的身边说:“咱们是同龄人,你的经历我能感受。你老公有些地方可能做得确实不好,但咱们毕竟都还年轻,难免犯错,总不能一犯错就离婚吧?”
小何此时已经开始流泪,慢慢讲起了三个月来自己夹在母亲、婆婆和老公之间的辛酸、委屈。我握住了她颤抖的手,默默地倾听着。我又趁热打铁进行劝慰:“两位妈妈其实也没有大矛盾,就是生活习惯、饮食有差异,又都太在意你们跟宝宝了。父母都希望子女幸福,只要你们好好相处,我想婆婆和妈妈都会明白的。”
此时我把小林叫进来,先将小何的委屈加以转述,劝慰道:“男人遇事要有担当,要想办法解决,你岳母只有这一个女儿,无论她做法如何,出发点都是好的,你要找找自己的问题。”小林叹了一口气说:“张法官,我从小生活在单亲家庭,母亲一个人把我带大,所以有时看到岳母与母亲有争执,我也不能冷静处理。这些天我也想了很多,今后两个妈妈我都要孝敬,对老婆也要更好。我想当面再跟老婆道歉,希望她能给我个机会。”
我拿出手机,查了附近一家花店的电话给小林:“还不赶紧给老婆买束花”。小林见状赶紧打了电话……
办理完撤诉手续,我静静地想:作为一个民事法官,做好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首先要多设身处地从当事人的角度考虑,多倾听他们的感受、询问他们的想法。只有了解了足够多的细节,我们才有可能劝解、打动对方,从而促成问题的解决。办案不能为了图省事而刻意减少“麻烦”。做一个有温度的法官,让这种温度传递给每一个身边人,这是我一个基层法官永恒的追求。
(整理 谢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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