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康林

人民性是检察机关的根本属性,群众工作无论作为路线还是方法都是检察工作的应有之义。当前,我国改革正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各类社会矛盾关联性、复杂性和敏感性越来越强,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公平正义、反腐倡廉、权益保障的期待越来越高。作为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纽带、服务群众的一线平台,基层检察机关如何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实现检察工作与群众工作有机结合,成为一个必须认真应对和深刻思考的重大实践课题。

基层检察机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要“心里装着群众”

感人心者,莫先乎情,增强同群众的感情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前提。基层检察机关处于执法办案的第一线、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必须坚持将群众观念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来抓,特别是要更加注重在深入联系群众中接受教育,通过深入开展检察工作和检察干警“双下乡”等活动,带着感情深入群众,做到带着问题走进基层、带着思考走向实践,引导检察干警在基层经受党性锻炼、实践磨练和身心修炼,彻底根除检察机关内部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真正与群众建立鱼水深情。

基层检察机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要“一切为了群众”

保一方平安、护一方稳定,是基层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基层检察机关站稳群众立场,就必须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最关切的社会安全、公平正义、权益保障等问题,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等严重危害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的各类刑事犯罪,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着力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以全面履职的行动和成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定广大群众对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政治制度的信心。

基层检察机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要“紧紧依靠群众”

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检察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坚持专群结合,走群众路线,基层检察工作的重要途径和有力保证。当前,随着科技装备的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的引入和运用,部分干警产生了对先进技术设备的依赖性,工作中一度出现忽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倾向。因此,基层检察机关要不断加强民意的收集、研究和转化,善于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不断开阔工作视野,完善工作思路,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要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发动群众、鼓励群众举报职务犯罪等各种违法行为线索,拓宽案件来源渠道,提高法律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发案规律,学习专业知识,积极发动人民群众、专家学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推动预防职务犯罪社会化,促进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

基层检察机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要“善于与群众打成一片”

当前,一些基层干警从“校门”直接进入“机关门”,群众工作能力较弱,只会说法言法语,不会讲群众语言,面对群众有理说不清、有法讲不明、案结事不了等问题依然存在。因此,基层检察机关必须积极探索新方法,开创新路子,扎实提高检察干警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要大力开展教育培训,通过定期聘请资深老检察官、党校教师、社区干部讲授群众工作的优良传统和基本方法,言传身授多年执法中积累的群众工作经验和技巧。要把基层锻炼作为检察干警岗位培训的必修课,选派年轻干警到派驻乡镇检察室、控申接待窗口进行实践锻炼,通过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提高检察人员了解群众疾苦的能力,掌握群众心理的能力,疏导群众情绪的能力,化解群众内部矛盾纠纷的能力,引导和说服群众的能力。

(本文作者系句容市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