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吉林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特别是“六五”普法以来,始终坚持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为核心,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为导向,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深化依法治理工作,全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为吉林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
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近年来,我们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法治吉林建设的基础工程和中心环节,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意识,努力形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
1、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的提高,是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前提保证,是提高党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基于这一要求,我们突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表率作用,进一步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围绕贯彻执行宪法、国家基本法以及全省改革发展中涉及的重大法律问题,各级党委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并直接组织法制讲座,有效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加大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培训力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制学习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的重要内容,制订专题计划宣讲宪法和法律知识,着重培养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省直机关副厅级领导干部学法学分制度,以及副厅级、县处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任职资格管理、学法用法考试检验等制度,确保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2、积极开展“法律六进”,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坚持把“法律六进”活动作为推动法制宣传教育的着力点、引导群众学法用法的切入点,统筹谋划,深入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完善“法律六进”工作规划。根据中央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精神,结合吉林法制宣传教育实际,制定了《吉林省“法律六进”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完善考核评价标准,建立激励监督机制,确保实现制度效益最大化。开展“菜单式”法制宣传教育。全省各地按照群众法治需求编制普法“菜单”,根据群众“点单”,有针对性地改进编印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举办法律讲座等宣传形式,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符合民意、深入民心。“六五”普法以来,全省共开展“菜单式”普法7000多场次,50余万群众受益。利用新兴媒体普及法律知识。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同时,更加注重发挥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作用,开辟了吉林手机报等普法宣传新阵地,开设了“新法速递”、“以案说法”、“普法讲堂”等普法专栏,进一步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3、注重培育法治文化,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通过运用法治文化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引领人民群众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为法治吉林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创新法治文化建设载体。我们将2013年确定为“法治文化提升年”,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在身边”主题活动,把法治文化贯穿于法治实践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一步提升了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引导力和感染力。加强法治文化基地建设。把法治文化基地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建设了一批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院落、法治文化长廊等法治文化基础设施,营造了“出门有法、抬头见法、说理用法、办事循法”的法治文化氛围。目前,全省已建设法治文化基地150余个。发挥法治文化渗透作用。注重把法治文化建设与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与创新社会管理结合起来,全面推进机关、校园、城乡、企业的法治文化建设,促进公民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同,使法治成为公民的文化共识、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进一步巩固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深化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法治吉林建设
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吉林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富民强省、全面振兴的必然要求。我们始终坚持把依法治省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大力推进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知法守法等依法治理工作,有效保证了法治吉林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1、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文件精神,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强化措施,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听证制度、公开机制及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目前,全省实行重大决策事项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率达100%。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必须坚持依法办事、按规矩办事,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同时,加强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法制观念淡薄、法制意识缺失等突出问题。切实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省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全部建立了办事公开制度,着重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了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积极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规定》等140项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促进了行政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同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清理和精简行政审批项目。今年以来,全省共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26项,清理评比达标表彰项目38项,规范后的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比原来减少了28%。
2、加强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我们高度重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坚持执法为民、公正司法,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健全内部规范、外部监督机制,明确司法各个环节的办案要求和操作规则,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实行案件评查、案例指导、错案问责制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司法腐败行为,以精细化、标准化、信息化促进司法公正。大力推进“阳光司法”。完善司法工作全程化、实时化、动态化管理机制,健全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群众旁听庭审、司法听证、诉讼档案查询、裁判文书上网、新闻发布等制度,实行审务、检务、警务、狱务(所务)公开制度,以司法公开不断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切实加强司法救助。建立和完善司法救助制度,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社会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真正为他们撑起法律的“保护伞”。“六五”普法以来,全省95%以上的法院已经建立了诉讼服务中心,共受理缓、减、免交诉讼费案件23270件,涉及金额2820万元。
3、实行联创联治,深化区域法治创建。坚持把区域法治创建作为建设法治吉林的重要载体,积极推进四级联治联创模式,在各个区域、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全面落实依法治理,有力推动了全省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开展。围绕增强区域法治创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出了以依法治村为基础,以依法治乡(镇)为支撑,以依法治县(市、区)为龙头,以依法治市(州)为重点的四级联治机制,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模范法治乡(镇)”、“先进法治县(市、区)”、“先进法治城市”的四级联创活动,形成了环环相扣、纵横交错的法治建设格局。目前,全省9个市(州)、60个县(市、区)全部开展了区域法治创建活动,走在了全国前列。具体实践中,我们坚持把区域法治创建的重心放在基层,大力开展农村普法阵地“四个一”建设,即在每个乡镇建立一个法律辅导站、在每个行政村设立一个法制宣传栏、在每个村民小组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在每个农民家庭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进一步突出了农村群众的主体作用,推动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目前,全省已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4811个,占行政村总数的51.4%,其中48个行政村达到国家级标准,209个行政村达到省级标准。
4、完善体制机制,夯实依法治省基础。建设法治吉林,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战略任务,必须以建立长效的体制机制作为根本保证。我们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参与的依法治理工作机制,确保法治吉林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实行领导机构工作例会制度。每年年初,省、市、县依法治理领导机构都要召开工作例会,党委、政府主管领导参加,分析形势,研究问题,部署任务,着力破解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行办事机构协调运作制度。省委、省政府在司法行政机关设立了依法治省办事机构,赋予办事机构组织、协调、检查、监督等工作职能,并制定出台了《吉林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分工方案》,进一步形成了办事机构协调指导、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建立成员单位工作报告制度。在每年召开的依法治省工作会议上,各成员单位轮流报告工作,接受评议考核,进一步促进依法治理工作的平衡发展、全面落实。健全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机关的监督职能,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对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执法检查,确保法治吉林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三、加快法治吉林步伐,努力实现富民强省目标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吉林,事关吉林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大局,事关富民强省、全面振兴目标实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认真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始终坚持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吉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努力开创吉林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新局面。突出中国道路,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深入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环境。突出科学发展,不断增强法治保障发展能力。深入研究实施转变发展方式、经济结构调整、突出民营经济发展、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快构建安全发展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突出民生改善,努力推动人民群众学法用法。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拓宽“法律六进”活动范围,采取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大力开展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坚持依法治省和以德治省相结合,重点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培养人民群众依法维护权益、理性表达诉求、自觉履行义务的行为习惯。突出社会管理,着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贯穿到整个社会管理的始终,把创新和改进社会管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进一步推进四级联治联创模式,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化解矛盾纠纷,规范社会行为,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形成全方位法治创建格局。突出党的领导,切实保证法治吉林建设稳步推进。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法治吉林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联动,狠抓工作落实,推动依法治省和法治吉林建设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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