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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让矛盾纠纷引发的犯罪熄火

2013-11-10 10:24:3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放火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犯罪。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对近四年的放火犯罪案件进行了调研。2009年至2013年10月,该院共审理放火罪案件11件涉案12人。其作案动机多为社会矛盾引发报复所致,其中因劳资纠纷引起的5件,因感情纠纷引起的2件,因吸毒引起被害幻觉“自卫”放火的2件,因个人际遇不佳报复社会的1件,因帮朋友商业利益报复他人的1件,获刑一年到七年不等。

    放火犯罪作案者主要为外来男青年,文化水平较低。作案动机主要为因矛盾报复,多因劳资纠纷。另外,因挫折或吸毒引发精神障碍作案,成犯罪新特点。

    主要原因分析:

    一是合理诉求遭拒,员工过激报复。劳动者在提出辞工、索要工资等正当要求遭拒后报复,从而触犯刑律。如在东莞某鞋类加工店务工的29岁江西青年刘某,索要工资遭老板拒绝后,愤而焚烧店里财物,造成17.9万元的经济损失。

    二是恋爱观扭曲,失恋处理不当。遭女方拒绝后,男方没有尊重女方意愿,妥善处理感情,而是选择极端手段逼迫女方。如覃某在约会女友遭拒后非法拘禁对方,在女友逃脱后,又放火意图自杀以致危害公共安全。

    三是不分是非,乱讲义气害人害己。一男子的女友在开店过程中与邻店发生矛盾,该男子便帮女友“出气”,拉上两名老乡帮忙,报复烧毁对方店铺,结果连累两名老乡一起锒铛入狱。

    四是失意诱发精神病,报复社会。一作案者因失业且无女友而心情不好,精神病发期间对无人看管的公共山林放火,有报复社会心理。此类案件虽少,但应引起警惕。当前社会基尼系数高居不下,社会各阶层呈现分化,因生活失意致心理失衡者有可能一时爆发报复社会。

    此外,还有吸毒者因吸毒引起幻觉而放火,以致触犯放火罪。

    对策和建议:

    一是畅通讨薪渠道,及时维护员工权益。劳资纠纷引发放火案比例较高,除了作案员工的法律意识淡薄外,更凸显的是企业管理方式的简单粗暴,存在诸多弊端。企业应尽力营造和谐环境,尊重员工人格,满足其合理要求。劳动管理部门应畅通讨薪渠道,及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是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强城市归属感。当前社会资源分配不均,个体权利受不当侵犯或遭不公正待遇的现象屡见不鲜。有些群体因自身能力不足等,长期生活在社会底层,甚至基本生活难以保障,易走上极端道路。建议政府部门将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让底层人员增强城市归属感,减少犯罪产生土壤。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理性对待挫折。政府、学校、媒体应加大法治宣传,加强对企业和公民的行为指引,引导自觉守法,尊重他人权益,用合法方式维权。并应加强“挫折教育”,理性对待挫折。

    四是加大禁毒力度,加强毒害宣传。吸毒者因吸毒引起被害幻觉,为了所谓的“防身自卫”去放火,是近年放火犯罪的新现象。应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力度,加强吸毒危害的有关宣传。

    五是有机联动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积极发挥人民调解贴近基层的作用,发挥行业性调解组织的专业性作用,发挥“法官工作室”及时解决纠纷的作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机配合衔接。对出现苗头的社会矛盾一旦发现,及时化解,防止出现过激事件酿成犯罪。

    (作者单位: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