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综合整治打“白条”这一顽疾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继11月5日,我区的249个失信被执行人被曝光后,11月7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其中的5起典型案例,最高涉案金额达260万余元。转移财产、安装监控、变动住所、下落不明……失信被执行人为躲债“无所不用其极”。
转移资产赶紧消失
在已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中,以虚假诉讼、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占7.46%,而失信被执行人新疆某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11月7日,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新闻发言人李军介绍,新疆某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与四川省南充宏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1年就已下达终审民事判决书,涉案标的达260万余元。之后,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新疆某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承诺先行向法院交纳30万元案款,剩余案款每月向法院交纳6.5万元,3年内履行完毕。然而,该公司交纳了20万元案款后,没了下文。“法院查询多个部门后,得知该公司为规避执行,将名下所有财产全部转至乌市某市场投资有限公司。”李军说,直到被曝光前,该公司仍未执行剩余案款。
失信被执行人为躲债,第一步想到的就是转移资产,赶紧消失。在该院公布的第四起案例中,乌鲁木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原告劳务费3万多元,一直躲避执行。“工商档案注册登记查不到该公司,其银行账户无余额、无车、无房产,而公司另一出资人也去向不明,且名下亦无财产。”李军说,财产提前转移、擅自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是被执行人规避债务的形式之一。此外,有些公司登记的股东只是“傀儡”,并不参与经营,更无财产;有些公司多头注册法人,企业进行关联交易来回倒账,这都是失信被执行人常钻的法律空子。
安装监控拖延时间
如果躲不起,失信被执行人就会采取“拖”的战术。
在该院公布的第二起典型案例中,郭某欠款达160万余元,乌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强行扣划了7.4万元。“执行法官多次要求郭某执行案款,可他拒不执行。”李军说,法院查了他的财产后,发现他没有存款,更没有房产可执行。为拖住法官,郭某经常变动住所,甚至在他的住所安装监控,见到执行人员敲门,拒不开门,属恶意逃避债务。
另一名失信被执行人潘某,与执行人陈某发生民间借贷纠纷,法院判潘某偿还陈某7万余元,可判决书下达后,潘某并未主动履行判决。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2012年8月至12月,潘某向陈某还款2000元,自今年1月起,每月还款3000元,直至全部案款支付完毕。可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潘某只在2012年8月底向陈某支付了1000元,之后下落不明。
“这是失信被执行人的又一拖延手段,他们在履行部分和解协议后下落不明,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致使案件陷入僵局。”李军说。
怕曝光“老赖”配合执行
曝光是手段,失信惩戒才是目的。自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后,全国已有1045名被执行人承诺配合执行。
乌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潘多栋表示,前期,乌市公布了首批85起案件87名失信被执行人,占全区法院公布的35%。接下来,还将陆续公布其他案件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他说,“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查询,一旦被纳入,其信用势必受到重大影响,其日常的生产经营、融资等也会受到相应的限制,这对被执行人是一个威慑,对法院的执行工作必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记者了解到,曝光名单后,乌市法院系统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文书形式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行业协会进行通报。同时,这些名单也将会向征信机构通报,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做相关记录,确保将失信被执行人制度对被执行人的惩戒效果最大化。(首席记者 王维 实习生 徐慧 通讯员 张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