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时
日前,北京市出台的《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开始实施。意见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属的奖励优待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实施标准,并新增了社会举荐机制。在此之前,北京市已出台了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及其实施办法。
除北京外,近年来,天津、吉林、山东、广东等多个省市都出台了相关保护条例,对见义勇为的认定和保障奖励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见义勇为的行为撑起了法律保护伞。
见义勇为者的利益保障程度如何,事关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也是整个社会风气的风向标。从这个角度看,保护见义勇为地方立法非常有意义,但还远远不够。要让见义勇为的法律保护伞更加强大有力,应全国一盘棋,在总结各地相关法规实施经验的基础上,推进国家统一性法律法规的出台,保障见义勇为申请、认定及后期赔偿、补助等程序的有法可依,使见义勇为的行为无论何时何地都能依法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