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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全面提高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

2013-11-08 08:06:0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曹建明在主持高检院检委会集体学习时强调

带头提升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 全面提高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

11月7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就“科技信息化与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行集体学习。记者 程丁/摄

今天(11月7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就“科技信息化与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行集体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强调,全面推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是高检院党组顺应科技信息化发展趋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高检院要带头适应科技信息化的要求,带头提升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带头学习和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带动全国检察机关深入推进科技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

上周,高检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部署工作会议,会上作出了全面推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员、全面、全程、规范”使用的部署要求。这次集体学习是高检院带头落实会议精神、带头学习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具体举措。

在今天的集体学习会上,高检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和软件研发单位的同志介绍了科技信息化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有关情况,相关部门的同志现场作了业务功能操作的演示。

曹建明在主持集体学习时指出,当今世界信息科技突飞猛进,科技手段已成为第一资源,信息优势已成为核心优势。检察机关必须以更加长远的眼光和积极进取的态度,牢固树立向科技要战斗力理念,坚持以信息化为主导,大力推进科技信息化手段在检察工作中的运用,切实增强科技支撑和保障力度,努力革除阻碍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深层次障碍和矛盾。全面推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其核心就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强化执法监督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推动提升检察工作的现代化水平。高检院机关全体检察人员要积极顺应世界科技发展大势,从提升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的高度,带头学习现代科技知识,带头学习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一步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和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始终跟上科技发展的时代潮流。

曹建明要求,信息化建设的目的在于应用,只有充分应用才能发挥信息化建设的效益。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作为检察机关科技信息化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能否严格落实“全员、全面、全程、规范”的应用要求,是能否实现预期效果的关键。高检院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适应科技信息化的要求,自觉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处理审批、管理事务,为基层一线检察人员做好示范。要注意发挥系统信息及时、准确、全面的优势,深度挖掘系统内共享的信息资源,全面跟踪、掌握执法办案工作情况,准确把握检察业务工作规律和发展态势,切实提升检察决策和对下指导的科学化水平。

曹建明强调,全面推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是检察机关思想观念、办案方式和工作方式的一个重要转变和革命,也是检察机关科技信息化建设的新起点。要深刻认识科技信息化在检察事业创新发展中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全面推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作为落实科技强检战略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科技信息化推进和深化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建设。当前,高检院在抓好自身部署应用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确保部署到位、应用到位、督促到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积极组织、指导、督促本条线全面、规范应用,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汇总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地方检察机关反映的意见建议,不断增强软件的适应性和易用性。要及时修改完善现有各方面制度规范,实现信息化和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的深度融合。

高检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检委会委员和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今天的集体学习。(记者王治国)

[责任编辑:李家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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