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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刑事审判借助媒体发正面声音

2013-11-07 16:11:3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网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要积极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主动发出正面声音,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11月5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刑事审判工作。

    辽宁高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的内在规律,始终坚持司法公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不断稳步推进刑事司法改革;要准确把握我国刑事司法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的内在联系,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刑事司法职能作用;要准确把握我国所讲的人权保障和西方所讲的人权保障的不同内涵,实现惩处犯罪与保护人民和保障人权相统一,坚持证据裁判和程序公正,不纵不枉;要准确把握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进一步落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要准确把握刑事司法理念发展和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导向的关系,积极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主动发出正面声音,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缪蒂生要求,全省法院要积极探索刑事司法发展规律,刑事审判工作必须紧贴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必须服务于社会发展大局,必须把握好刑事司法政策,必须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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