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新沂市检察院案管中心驻城关派出所案件质量监督室挂牌成立,在江苏省开创了直接对公安派出所办案质量进行监管的先例。
近年来,新沂市刑事案件发案数一直在高位运行,检察机关案多人少的矛盾一直较为突出。新沂市检察院出台了《关于案管中心在基层派出所设立案件质量监督室的实施意见》,每月对公安机关案件卷宗进行检查,督促派出所落实逮捕必要性证明、轻微刑事案件和解等制度,旨在通过延伸案管中心的监督触角,加强源头监管,切实压降不捕率、退查率,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
根据《意见》,监督室可对公安派出所刑事立案、强制措施使用、侦查活动及其他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监督室工作人员可登陆公安机关专线网或者查(调)阅案件材料了解案情,也可参与现场勘验、旁听讯(询)问、列席案件讨论等,并对基础情况掌握、卷宗检查及信息反馈等提出明确要求,确保监督工作运行规范。 (姚雪青、许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