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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举行

2013-11-07 08:11:3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由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法学会、省经信委、南京师范大学江苏法治发展研究院主办,徐州市委、市政府承办的2013年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11月6日下午在徐州开幕。中央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全国人大常委、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徐显明,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小敏出席开幕式并讲话。江苏省法学会会长林祥国主持开幕式,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胡建淼作了《以十八大法治精神为指导,诚实信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主题报告。

    徐显明在讲话中指出,党中央高度重视诚信社会建设。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倡导法治,倡导诚信,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这次论坛深入探讨法治保障促进诚信的路径、方法和机制,必将有力推动法治与诚信建设的各项实践。

    徐显明强调,一要坚持发挥法治在诚信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树立法律的权威、建立社会诚信行为规范体系、建立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诚信奖惩机制;二要坚持法治与德治的互动并进而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坚持道德与法律“两手抓、两手硬”,双管齐下,相互促进;三要坚持动员全社会力量协同推进诚信法治建设。党政干部要带头遵法、守法、诚信,为全社会做好榜样。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应当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企业和企业家要牢固树立诚信守法意识,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四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履行综治职能推进诚信建设。

    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强化诚信法治保障,是综治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综治组织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完善、推广有关经验做法,提出切实管用的措施和建议。结合平安建设,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对诚信缺失、公德失范等问题的排查整治和教育管理力度,对由此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的地区,严重的应进行落实挂牌治理,限期抓好整改。积极推动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基层社会信用环境建设、失信违法犯罪活动纳入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力导致发生有关重大问题的地区,实行“一票否决”。真正做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齐抓共管,务求实效。

    李小敏在讲话时指出,早在2004年江苏就提出建设诚信江苏的目标,江苏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把诚信江苏与法治江苏、平安江苏、文化江苏、绿色江苏一道,作为构建和谐江苏的五大载体之一,积极探索推进诚信江苏建设工作。江苏省委、省政府还明确提出把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作为深化法治江苏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并作出了具体部署。要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先导,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要以企业守法经营为重点,加强商务诚信建设;要以弘扬法治文化为基础,加强社会诚信建设;要以公正廉洁执法为关键,加强司法公信建设。(记者丁国锋)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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