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在遇到法律纠纷时,普遍存在咨询难、请律师难、打官司难、支付法律服务费难等问题。近年来,四川省司法厅高度重视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并将其纳入厅党委议事日程,为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采用多种方式强化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
推进网络化建设 实现法律援助全覆盖
四川省共有622万余残疾人,为了方便残疾人获得法律援助服务,全省各地大力推进残疾人法律援助网络化建设。根据残疾人大多聚居在社区、乡村且行动不便的特点,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在当地残联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222个,全省依托乡镇司法所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669个,形成了残疾人法律援助的网络化全覆盖。
记者日前在四川省遂宁市司法局采访时了解到,在嘉禾桥、燕山、犀牛、和平西路等11个社区建立了政府公益法律服务站,由从事政法工作的退休老干部来担任公益服务员,专门为社区的残疾人、低保户等弱势群体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
“我们的这些老干部,很热心,很可爱。虽然已经退休,还是愿意为我们的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发挥余热,可亲可敬。”遂宁市司法局副局长秦丹说,服务站实行周一到周五全天坐班制,确保群众的法律需求得到满足。
“退休了事情不多,来社区服务困难群众反而让我的生活变得有滋有味。每天和社区的老百姓打交道,给他们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他们解决一些纠纷,我感觉每天过得很有意义。”已经从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退休五年的公益服务员张大爷告诉记者。
秦丹介绍,服务站还建立了“岗位责任”“专家门诊”“专家会诊”等制度,通过现场解决问题,确保法律服务优质高效。
假如群众的个别法律问题,我们的公益服务员不能解答怎么办呢?秦丹说,不用担心,因为每周星期五遂宁市司法局会委派专业律师进11个服务站工作,专门解答这部分疑难的法律问题。
据悉,德阳、绵阳、乐山等地法律援助中心为了让法律援助工作更加“贴近残疾人、方便残疾人、服务残疾人”还积极开展了残疾人法律援助“城市进社区、农村进乡村”的试点工作。
“通过开展法律援助进基层活动,使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更加便利,同时也为我省法律援助深入千家万户,为更多的残疾人提供服务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晓林说。
用真诚的服务 提高法律援助的品质
去年5月6日,在四川地旺建设有限公司温江办公区域施工时,李某不慎坠地受伤。医院诊断,李某为重度颅脑损伤,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其为工伤,同年12月10日经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坚定为一级伤残。因无法就赔偿事宜与四川地望建设有限公司协商达成一致,李某的妻子黄某于2013年1月4日找到了成都市温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当时我们的积蓄都花光了,老公病情丝毫没有好转!在我们最无助的时候,有好心人建议我去找温江法律援助中心,于是找到了曹主任。曹主任很热心,耐心的给我讲解,帮我办理手续、安排律师。我们能很快拿到赔偿,真的得感谢她给予的帮助!”黄某在电话那头满怀激动的说。
黄某口中的“曹主任”就是温江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曹小新。
“她来的时候一直在哭诉,多次泣不成声。我给她端茶、递纸巾,然后坐在她身边,等她心情好转了,耐心的听她讲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曹小新说,当时的情况很特殊,黄某的要求偏高,她代表丈夫提出护理费、伤残津贴、停工留新工资等共计160万元的劳动仲裁请求。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一级伤残没有一次性解决的具体方案。按照现行法律,李某只能领取伤残津贴和护理费,参加社保,退休后享受退休待遇。但是,受援人不愿意享受长期待遇,坚持一次性待遇,坚持仲裁。
“黄某身上也有病,曾做过两次手术,几乎没有劳动能力,女儿又在外地当兵,她一个人要很快解决好丈夫的事情确实很困难,我们很理解她。刚来中心的时候,她情绪十分激动,我怕她想不开,所以一切事情都顺着她的意思,她说去仲裁,我就和律师陪着她去。”曹小新说,温江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给出的答复是李某的工伤保险待遇基本由工伤保险基金列支,无需仲裁。于是,又带着黄某去温江区社保局咨询政策。社保局工作人员计算,李某享受一次性待遇,最多能够拿到35万元。然而,黄某觉得,丈夫完全护理依赖,35万元根本无法生活。
“她的要求确实太高,一次性赔偿160万元几乎没有可能。曹主任一直耐心的给她讲解,也帮她想办法,希望能给她争取到最大的利益。”代理律师说。
针对李某的具体情况,曹小新和律师提出可以在选择一次性享受长期待遇的基础上,与企业进行协商,由企业补贴一部分。
“经过我们多次协调,双方终于在2013年2月4日达成了一次性赔付协议。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企业在放弃借支91110元的基础上,再赔付李某82万元(含工伤保险待遇)。”曹小新说,拿到钱后,黄某安心地把丈夫接回了四川简阳老家。
“回到老家后,经过悉心照顾,我老公现在都能从床上坐起来了!谢谢大家的关心!”黄某在电话里说。
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晓林表示:“法律援助中心来访的残障人员及其家属都是基于对援助人员的依赖和信任,这个人群多数属于生活条件及生存能力较普通人低下。面对这样的社会弱势群体,我们尤其应该给予他们更好的服务,更多的帮助,真正解决问题,提高法律援助的品质。”
大力宣传 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
王晓林介绍,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还长期和省电视台、省广播电台、四川日报、四川在线等省内主要媒体合作,通过开展助残日活动,推出重要工作举措、重大典型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等内容的广泛宣传报道。泸州、德阳、达州等地在当地电视台、电台开办“现场说法”“以案说法”“法律援助在身边”等宣传栏目,结合残疾人在当前生活和工作中遇见的事情,采取援助律师现场解答、为当事人出主意、想办法等方式,对残疾人进行法律咨询和宣传,帮助残疾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引导他们正确维权。
据不完全统计,自2008年以来,全省各地在各类媒体宣传报道残疾人法律援助的文章、节目、栏目达500余次。南充、巴中、雅安等地还通过各类媒体公布了法律援助中心电话,方便残疾人及时咨询。
四川省各地还积极利用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各级残联工作站向残疾人宣传法律援助。充分发挥工作站的作用,在农民赶场集中地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现场散发宣传资料;同时开展法律援助进农贸、村组宣传活动,在村务公开栏中举办法律援助知识问答;组织村干部、村民代表和残疾人代表召开座谈会,就法律援助工作开展问卷调查、提问解答;将《法律援助指南》、“法律援助服务卡”等宣传资料下发各乡镇、村、组、户,使需要法律援助的残疾人能及时得到援助。
据悉,从2010年到今年上半年,全省共接待残疾人法律援助咨询58600人次,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7881件,受援残疾人8933人,为残疾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近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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