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要求确实太高,一次性赔偿160万元几乎没有可能。曹主任一直耐心的给她讲解,也帮她想办法,希望能给她争取到最大的利益。”代理律师说。
针对李某的具体情况,曹小新和律师提出可以在选择一次性享受长期待遇的基础上,与企业进行协商,由企业补贴一部分。
“经过我们多次协调,双方终于在2013年2月4日达成了一次性赔付协议。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企业在放弃借支91110元的基础上,再赔付李某82万元(含工伤保险待遇)。”曹小新说,拿到钱后,黄某安心地把丈夫接回了四川简阳老家。
“回到老家后,经过悉心照顾,我老公现在都能从床上坐起来了!谢谢大家的关心!”黄某在电话里说。
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晓林表示:“法律援助中心来访的残障人员及其家属都是基于对援助人员的依赖和信任,这个人群多数属于生活条件及生存能力较普通人低下。面对这样的社会弱势群体,我们尤其应该给予他们更好的服务,更多的帮助,真正解决问题,提高法律援助的品质。”
大力宣传 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
王晓林介绍,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还长期和省电视台、省广播电台、四川日报、四川在线等省内主要媒体合作,通过开展助残日活动,推出重要工作举措、重大典型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等内容的广泛宣传报道。泸州、德阳、达州等地在当地电视台、电台开办“现场说法”“以案说法”“法律援助在身边”等宣传栏目,结合残疾人在当前生活和工作中遇见的事情,采取援助律师现场解答、为当事人出主意、想办法等方式,对残疾人进行法律咨询和宣传,帮助残疾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引导他们正确维权。
据不完全统计,自2008年以来,全省各地在各类媒体宣传报道残疾人法律援助的文章、节目、栏目达500余次。南充、巴中、雅安等地还通过各类媒体公布了法律援助中心电话,方便残疾人及时咨询。
四川省各地还积极利用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各级残联工作站向残疾人宣传法律援助。充分发挥工作站的作用,在农民赶场集中地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现场散发宣传资料;同时开展法律援助进农贸、村组宣传活动,在村务公开栏中举办法律援助知识问答;组织村干部、村民代表和残疾人代表召开座谈会,就法律援助工作开展问卷调查、提问解答;将《法律援助指南》、“法律援助服务卡”等宣传资料下发各乡镇、村、组、户,使需要法律援助的残疾人能及时得到援助。
据悉,从2010年到今年上半年,全省共接待残疾人法律援助咨询58600人次,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7881件,受援残疾人8933人,为残疾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近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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