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杜绝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现象,贵州省天柱县法院创新工作方式,多措并举,杜绝人民陪审员“跑龙套”。
具体措施是,该院要求人民陪审员必须庭前阅卷,且庭前调查及庭审过程都须征求人民陪审员的意见,保证其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专业才能,做到“对口”审判,对矛盾突出的婚姻家庭类案件,安排熟悉妇女工作的女陪审员参加审理;在少年审判工作中,安排从事教师工作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对新类型案件,安排从事法律工作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充分尊重人民陪审员在案件评议中独立行使表决权,对人民陪审员发表的与合议庭评议结论不同的意见,均记入笔录。
同时,该院以人大代表视察庭审活动为契机,通过多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增强人民陪审员的履责意识,对每位人民陪审员建立履责情况档案,年终进行评优评差。
·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加大人民陪审员培训力度
·全国人大代表热议人民陪审员制度
·人民陪审员8年参与审案803.4万人次
·全国人大:保障人民陪审员行使参审权利
·让陪审员不再是沉默大多数
·全面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