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记者从大连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1月5日至20日,市公安局局长和各警种以及基层派出所的“一把手”,将集中面对面接待来访群众,切实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突出问题和合理诉求。
三种形式专攻重大疑难信访案件
据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集中接访活动的接待时间为每天的9:00-11:30,13:30-17:00,采用集中接访、主动约访和登门下访相结合的方式,特别是对公安机关确定的24起重点信访案件,市局领导将开展登门下访,推动信访问题全面彻底地解决。
市民如果有对市级公安机关直接管辖的信访事项,以及对区市县公安局处理意见存有异议的信访事项(须持区市县公安局的书面答复意见书),可到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室(具体地址为大连市人民广场3号大连市公安局北侧),由市公安机关领导接访;对应首先向区市县公安局提出的信访事项,在此前没有向区市县公安局提出的、区市县公安局已经依法受理并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对市公安局明确的书面答复意见或者复查决定有异议,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的信访事项,以及由区市县公安局直接管辖和依法受理并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可到分局信访接待室,由各区市县机关领导接访。
及时反馈 接访事项60日内办结
“本次接访的事项,将区分情况在15日内处理。”据介绍,此次接访活动将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予以受理,并根据群众所反映问题的性质、内容确定办理单位。对属于区市县局管辖的信访事项,由市局转送下级公安机关。对其中的重要信访事项,向下级公安机关进行交办,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限内反馈结果。
对此次集中开门接访并进入信访程序的,要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处理完毕;情况复杂的,经市局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结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有关法律、法规已规定办结时限的,从其规定。信访人对县级公安机关处理意见有异议的,或者对市局复查意见存在异议的,公安机关信访部门将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要求和时限办理。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此次集中接访工作,信访群众应携带身份证,并主动向接访工作人员出示,由接访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公安机关表示,来访群众提出的信访事项应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的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不捏造、歪曲事实,不诬告、陷害他人;在来访中,应自觉遵守《信访条例》有关信访人行为的规定,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场所秩序。(白云飞 记者 冉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