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和”文化绽奇葩
——湖南省郴州市两级法院文化建设纪实
郴州中院院长郭正怀带领干警参观院文化长廊。
资兴法院干警为当事人发放诉讼须知,讲解法律知识。
湖南郴州,古称林邑,意为“林中之城”。作为一座有着2200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它被誉为神农文化源头、湖湘文化重镇、红色文化圣地、福寿文化中心,中国革命史上著名的《三大纪律六项注意》(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前身)就诞生于此。
近年来,湖南省郴州市两级法院立足深厚的本土文化,秉承“开放包容、求实创新”的城市精神,充分挖掘中华传统文化精髓,探究“和”文化的司法内涵,大力倡导“学风和煦、制度和顺、行为和善、品行和正、环境和美”的“五和”文化,催放出法院文化建设的朵朵奇葩。2012年,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评为“全省文明标兵单位”,辖区北湖区人民法院和桂东县人民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和顺有序的制度文化
“中华‘和’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作为‘儒道释’三大文化体系的共同智慧,一个‘和’字,可谓贯穿古今,融汇万物。法律的功能在于定分止争,如何打造法院‘和’文化品牌,使内部和睦、外部和谐,是我们最初的考量。”郭正怀向记者介绍“五和”文化建设的初衷。
2010年,郴州中院在全省率先实施“法院文化年”建设战略。次年4月,《全市法院系统文化建设五年规划纲要(2011-2015)》制定出台,并明确提出“五和”建设理念。各基层法院也相继出台规划纲要,对“五和”文化建设的工作任务和目标逐项细化。
无规矩不成方圆。在郭正怀看来,只有通过完善的制度才能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才能使大家发自内心地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两级法院相继出台或完善了《目标量化管理考核办法》、《案件评查制度》、《大案要案报告制度》、《舆情风险评估》、《党风廉政建设》等60余项制度,内容涉及政治业务学习、审判质量效率、执行、信访接待等各个方面。郴州中院还将所有规范性文件汇编成书,发放给全市法院干警,作为必读书目。
“我们健全了审判质量评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调解工作考评等系列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强化对考勤、内务管理、庭审纪律、司法礼仪、升旗仪式等制度执行情况随机抽查和定期检查,将法官行为置于目标考核的监督和规范之下,真正做到了以制度促管理、以制度提质效。”该院副院长曹文杰这样评价。
有条不紊的政务管理、信息化的案件流程操作、数字法院的建成运用,对基层法院实行“1+X”指导……在规范有序的管理下,全市法院工作高效运转,郴州中院司法绩效考评连续2年排名全省先进行列,院领导班子连续5年被评为“优秀领导班子”。
品行和正的廉政文化
在郴州市两级法院采访中,记者在办公楼走廊、楼道看到最多的是一句句发人深省的廉政警句,一幅幅精心绘制的廉政书画,一个个短小精悍的廉政故事,如清风扑面,给人以灵魂的升华和精神的洗涤。
郴州中院纪检组组长许建辉介绍:“我们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尤其是对领导干部更是严格要求,率先垂范,以正身求正人。廉政教育方面做到警钟长鸣,确保每位干警不越界、不跨线。”
与此同时,不断加强外部监督,通过向案件当事人寄送廉政监督卡,设置违纪举报电话,开设群众意见箱等及时了解法官执法办案情况,发现问题改正问题;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走进法院,开展庭审观摩和司法评查活动,对法院工作“挑刺找茬”。
凭借过硬的能力和公正的作风,各种荣誉接踵而至。郴州中院连续多年保持干警违法违纪零纪录,该院先后获得“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案件质量‘两评查’先进单位”等11项国家级荣誉,并被评为“全省文明标兵单位”、“全省优秀法院”。在今年的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中,郴州中院位居全省第一,11个基层法院中有8个排名全省前30位。
和美舒适的环境文化
办公楼内“厚德、崇法、为民、秉廉”的院训庄严醒目;电梯口旁电脑屏幕滚动播放的法院宣传片催人奋进;楼道走廊悬挂的古今中外法律格言、廉政故事让人顿悟……置身郴州中院,除了那种沁入人心的法律之美,更有一种历史的领悟和文化的濡染。
2010年2月,该院启动“院史荣誉室”建设,经过两年时间的艰苦努力,这一文化建设系统工程已全面完工。走进这个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院史荣誉室,记者仿佛走进了一个小型博物馆。展厅分为视频展区和图文展区两大部分,共有“历史沿革、风雨兼程、领导关怀、法治进程”等十多个板块。在视频展区,配有多媒体设备,可通过视频播放,生动直观地展示该院各项工作情况和干警的精神风貌。在图文展区,陈列有数千幅历史照片,百余尊奖杯,不计其数的锦旗、奖牌、证书。
今年,该院集电子阅览室、书画艺术长廊、法官沙龙于一体的法文化活动中心也投入使用,这个融法律文化、廉政文化、党建文化于一体的“精神家园”已成为全院法官放松身心、汲取知识、陶冶情操的“心之港湾”。在这里,你可以感知中国法治进程的历史脉络,可以见证数代法院人筚路蓝缕的求索征程,也可以畅游浩如烟海的网上电子图书馆……
“中院近三年新进了50余名干警,大多具有高学历,又多半来自外省外地,如果没有一个抚慰他们心灵的地方,法院是无法留住他们的。”郭正怀指出,“他们的职业习惯、职业尊荣要靠文化来塑造,他们对法治的感悟,对司法的深层次认同,要靠法院文化来引领。”
为减轻干警压力,全院各类活动也层出不穷:七一红歌联唱、重温入党誓词、法官宣誓等活动坚定信念、激昂理想;各类健身训练、拔河比赛、篮球赛、老年人门球赛增进友谊,交流感情;喜庆祥和的元旦联欢晚会、春节团拜会、老同志茶话会团结人心,凝聚正能量。
和美舒适的环境文化极大地激发了干警们的创造力。如今,郴州市各个法院每天都推出各式文化大餐,各种法文化沙龙、兴趣小组、艺术协会如雨后春笋般亮相,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主题活动,使法院活力和自身形象得以彰显。
目前,郴州90%的辖区法院都建成了“荣誉室、阅览室、图书室”等文化场所。在北湖区法院荣誉室时,记者被数十张年代各异的“全家福”所吸引。这些照片源于该院有一项坚持了数十年的“院规”:每年开春上班第一天都会给全体干警照一张“全家福”。这种细微的举动,让不少干警十分感动。他们认为这不仅是对法院自身历史的一种尊重,也承载着法院对本院干警深厚的人文关怀。
和煦温润的学习文化
“我任院长这些年来,感觉到我们法官的工作压力很大,可以说是身心疲惫。身体的劳累可以通过休假调养,而心灵的疲惫就要靠文化滋润。因为文化的本质作用是化育人心,为我们提供一个精神家园。”在淡淡的背景音乐里,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郭正怀来到该院的文化活动中心,与记者畅谈法院文化建设。
文化,也可以理解为“文而化之”。近两年,郴州中院录用的青年干部都有着同样的经历:在报到上班的第一天,院里就安排大家参观六楼的电子图书室和阅览室,给每人发放《你在为谁工作》、《法官良知》、《院制度汇编》等。干部们通过熟读这些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潜移默化中入脑入心。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院长欧阳光军告诉记者,在中院的统一部署下,全市两级法院以学习为切入口,突出精神文化建设,助推法官群体在理想信念、行为准则和群体意识等方面凝聚共识,逐渐形成了共同的价值取向和心理诉求,激励法院干警为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理想而奋发有为。
北湖区法院确立了“崇法尚德、协作奋进”的八字院训,全力营造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文化氛围。他们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法官”活动,经常举办读书活动和学术研讨会,在全院形成了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
2010年5月,“司法大讲堂”、“道德大讲坛”活动在郴州市两级法院全面推开,至今已累计举办220余期。内容涵盖司法理论研究、审判业务实践、司法政务管理、司法宣传与媒体合作等诸多方面。讲堂还面向全市法院开展讲座需求调查,公开征集选题,不断充实内容。听讲对象也从全市法院干警扩展到人民陪审员和司法监督员等多个群体,并通过网络方式向全市法院传播。
身为法学博士的郭正怀十分注重干警的内功修炼,他定期为大家挑选、推荐最新出版的各类书籍,带头撰写理论文章。在他的率先垂范下,两级法院学习之风蔚然,学习氛围浓厚。2012年,郴州中院被郴州市委评为“十佳书香机关”。该院编辑出版的《郴州法院硕士论文集》、《调研与论坛》、《我与法院》等内刊在全省法院声名远播。
与此同时,全市两级法院还积极鼓励干警开展自学和自我培训,充分保证干警们集中培训的机会和时间,对通过司法考试和获得在职研究生学位的干警报销部分学费。良好的学习氛围成为人才成长的沃土。近年来,两级法院涌现出了“全国模范法官”杨宗文、“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周树国、“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王华玉、“全国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廖志刚等一大批先进人物。100余名干警先后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文章600余篇,其中28篇调研论文在全国法院学术研讨会上获奖。
和善亲民的行为文化
法律是无情的,司法过程却可以体现出温情。郴州市两级法院坚持把“和善亲民”的人性化执法理念,作为落实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题的着力点,贯穿到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为此,他们注重法官和工作人员的仪表、言谈、举止、交往,要求法官自觉从服饰穿戴、待人接物等点滴细节做起,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体现出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职业特征。
在资兴市人民法院,记者见到了“当事人心理疏导区”。前来诉讼的群众不仅可以在此休息,还可以无偿获得法院聘请的心理疏导工作人员提供的心理辅导服务。通过这种当事人易于接受的形式,对当事人进行诉讼风险提示和风险回避指导,配以轻柔的背景音乐,使当事人心情平和,理性参诉。
记者还在北湖区法院了解到,该院每年3月都会开展各种形式的“爱民月”活动,至今此项活动已持续开展了24年。历届活动中,法官们纷纷走出法院,深入街道、社区、工厂、学校巡回审判、排解纠纷,通过生动的司法实践赢得群众认可。
为了方便群众诉讼,郴州市两级法院全面推行简易程序民事案件速裁机制。设立特困群体涉诉司法救助“绿色通道”,落实对特困申请执行人的司法救助制度。全面推行阳光审判,对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实行公开审理。对于重大涉及民生案件,让人民陪审员广泛参与审理,积极推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制度,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审理。采取推行裁判文书上网、举办新闻发布会、设立公众开放日等措施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完善信访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院长接待日制度和申诉听证制度,扎实开展开门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等活动,确保所有信访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司法为民不仅体现在对老百姓的司法服务上,对企业亦是如此。2012年,郴州中院出台了《关于为园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的实施意见》,全力服务郴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经济发展和谐秩序。全市法院依托“金融行业”、“中小民营企业”、“重点建设项目”、“涉外企业”等四大专业司法平台,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受到涉诉企业和相关部门的一致赞誉。
“虽然要做到让当事人胜败皆服是非常不容易的事,但我们依然以最大诚意促进司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郴州中院民一庭的一名法官告诉记者。
因为心系群众,法官们拥有了“法官阿姨”、“法官爸爸”的称谓;因为情牵百姓,法院的工作赢得了百姓的交口称赞;因为服务大局,郴州的各级领导对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善亲民收到了应有的成效。(记者 傅召平 禹爱民 通讯员 戴陈峰 李 婵 黄武将 瞿德雄 卞芷萱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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