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司法局“四化”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一是法治文化作品精品化。加强与文化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协调联动,建立健全法治文艺创作人才库,研究、开发、创作优秀法治影视戏曲和法制动漫作品,进一步完善法治文艺作品展示渠道,提升作品质量。我区5件法治文艺原创作品在北京市“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征集、评选”活动中获奖。在第九届全国法制动漫作品大赛上,我区参赛作品获得动画类三等奖。二是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品牌化。已确定3个北京市法治文化单位建设候选示范点(区审计局、潘家园南里社区、71中)、3个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候选示范点(朝阳法律图书馆、朝阳法治文化活动基地、朝阳区法治电影放映基地)。同时积极指导有条件的街乡结合地域文化特点,建设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并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目前,小关、垡头、奥运村已建成法治文化广场,常营、和平街、来广营等街乡正在积极筹建中。三是法治文化宣传载体多元化。积极加强与各级主流媒体的宣传合作,继续办好《法制日报》法制新闻研究实践基地、紫光影城法制电影教育基地、《朝阳报》“六五”普法专栏、朝阳有线《与法同行》栏目、朝阳普法网站等,努力构建以电影、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为核心,网络、微博、手机短信等新媒体为补充的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文化传播体系。四是法治文化创作力量社会化。鼓励各类文艺团体,深入基层体验生活,创作出符合群众欣赏需求、兼具艺术水平与现实教育意义的法治文艺作品;加大对群众性文艺团体的扶植引导力度,主动提供创作素材和演出平台;积极探索建立群众法治文艺小分队,开展法治文艺汇演;充分利用各类重要节点,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和法制书画展,积极吸引广大市民参与法治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