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河南省新郑市高某拉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新郑法院圆桌审判解决了我的老大难案,让我发了发牢骚,我心里很舒服。”新郑法院一起工伤赔付案的成功调处取得很好社会效果,该案的 “圆桌审判”得到了当事人广泛的认可。
2009年城关镇高某的儿子因交通事故去世,为给儿子讨个说法,高某三年间先后奔走于信访、公安、劳保等部门,高某没有得到结果,高某只好把该案起诉到新郑法院。法官们在了解案情后,在诉前调解时,将双方当事人、李某之子生前单位,以及涉及相关公安、信访等部门约到圆桌之上,由劳保部门讲明政策,公安部门阐述交通法规,原告发了一通牢骚,被告说了说苦衷,法院依法主持公道,促使这起案件调解结案,原被告十分满意。
今年以来,新郑法院不断探索矛盾化解新模式。办案不在教条主义,庭审亦不限于“讲台”模式,而是将难案、“骨关案”搬上圆桌。当事人、双方亲友、法官围坐在椭圆形审判台,在拉家常的过程中使当事人静下心来、听意义和建议、各诉苦衷、权衡利弊,最后和谐结案。据统计,“圆桌审判”的调撤率高达90%以。在案结事了的同时,也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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