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树立平等保护理念,营造公平法制环境。市法院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对各类非公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予以平等保护,确保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对非公经济主体的案件加强诉讼指导和法律释明,力争做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努力为非公经济健康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
二是加强审判管理,优化司法服务。开通非公经济案件诉讼“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分析非公经济纠纷案件的成因、类型和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速裁机制。认真总结办理此类案件的成功经验,适时加以推广和应用。强化审判委员会对重大疑难非公经济案件的审判,确保案件质量。
三是确保办案质量,重视司法效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妥善审理涉及非公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股东股权确认、转让等纠纷案件,引导劳动者和股东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正确适用各种诉讼保全措施,确保非公经济主体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加大执行力度,讲究执行方法,注重执行效果,确保非公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四是延伸司法职能,促进企业健康发展。针对审理非公案件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非公经济主体予以反馈,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非公企业堵塞经营漏洞,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热情接待非公企业主体来访,耐心为其解答企业涉及的政策问题和法律问题,帮助企业提高依法科学管理的水平,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加强对非公经济案件的司法宣传,倡导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绿色经营等现代企业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让企业更好地造福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