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下午,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邀请2位人民监督员参加2013年下半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已办结的12件不予逮捕案件评查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评议。
一是组织领导。人民监督员组成评查小组,根据《马边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今年已办结的12件不予逮捕案件开展了质量评查。
二是客观评查。评查小组通过阅卷、讨论、交换意见、综合评定等方式就评查程序、案件事实认定及定性、适用法律、办案程序、法律文书制作及使用、检察工作制度、案件讨论及审批程序、补充侦查、办案效果等方面的合法性、规范性进行了全面客观评价和量化考核,提出了评查建议等级,评查出建议等级11件“合格”、1件“优秀”。评查小组一致认为,这次评查的案件实体上和程序上准确、适当、合法、规范,法律文书制作较为规范,工作制度严格、依法,办案效率较高,做到了办案效果与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成效显著。此次评查工作会,既丰富了人民监督员的检察知识和提升了监督水平,又有效拓展了马边检察院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渠道,深化了检务公开活动,提高了依法办案的公开透明度,保障了案件质量。(林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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