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坚决实现‘三个确保’:确保全省‘五供’单位不发生火灾;确保社会面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10月29日,省消防总队下发通知,安排部署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要求全省各级消防部门从10月29日到12月15日,进一步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确保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顺利进行。
其间,各地消防部门将提请政府组织本地各行业系统开展两次以上消防安全检查督查;认真组织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社会单位自查自纠制度,加强对社会单位自查自纠的监督与指导,促进社会单位自查自纠常态化。各支队将结合本地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及“九小场所”等的分布情况,进一步完善社会单位资料台账,明确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制定排查整治计划,保证工作落实。
对于辖区“五供”单位,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旅游、文物古建筑,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粮食储备库、仓储物流场所,存在火灾隐患逾期未改的单位以及列入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将进一步组织检查。
对于单位场所存在的未经审验和消防安全检查擅自开工及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瘫痪,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通道、水源缺少或不适应消防安全需要等问题,城中村及区域内各类市场和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将坚决予以严格处理。
此外,各地还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重点对高层、地下建筑和公众聚集场所等重点单位逐一进行熟悉,制定针对性、实战性强的灭火救援预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实地实装实战演练,不断充实和完善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快速出动,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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