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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北推行义务法律顾问进村居

2013-11-03 10:37:3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我在渝北生活这么多年,第一次看见法律顾问在病房给病人调解家庭纠纷。”住在黎霜隔壁病床的老王感慨地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黎霜是重庆市渝北区居民,生病住院,儿孙满堂的她病床旁却空无一人。由于对房屋财产分割、房屋产权证办理以及房屋过户费的分配等问题多次发生纠纷,黎霜的两个儿子谁也不来照顾她,更不肯负担医疗费。

    双凤桥街道宏锦路社区的义务法律顾问陈赞在得知此事后,主动把黎霜的两个儿子和其他家属带到病房组织调解。最终在陈赞和社区调解员的斡旋下,黎霜与家人达成一致意见,母子间矛盾得到妥善解决。

    黎霜十分感动地说道:“我本来还想去法院打官司,没想到经过我们村的法律顾问一场调解,复杂的事变简单了,我一分钱都没花。”

    2013年3月,重庆市渝北区启动义务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并出台了《义务法律顾问进村(居)实施办法》。办法要求:全区每一个村居由一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法律顾问的职责是为村居组织和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代理、法律援助等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同时,办法还要求法律顾问开展法制宣传,协助基层调解组织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如果村居有重要工作需要律师参与的,法律顾问还可能需要上门服务。

    渝北区司法局局长聂国倡说,为了保证实施效果,村居法律顾问实行四大工作制度,即信息公开制度、工作日志制度、定时限时服务制度、工作报告制度。

    据介绍,各个村居都设有一间义务法律顾问工作室,并将制作标识、标牌。村居法律顾问的姓名、联系电话、工作时间、工作职责等信息都将向本村村民、社区居民公布,对义务法律顾问办理的比较重大的法律事项,村居也可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法律顾问每月进村居进行法律服务不少于一次,每年在村居举办法制讲座不少于两次;法律顾问在接到村居具体法律服务需求后,两个工作日内应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对村居组织、村居民的电话或当面的法律咨询,一般应随问随答,疑难问题原则不超过两个工作日答复。此外,法律顾问还被要求填写工作日志,对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和结果,做到一事一记、一次一记。

    “对律师的管理,我们实行奖惩制度,以此激励他们更好地服务群众。”聂国倡说。据悉,对义务法律顾问的考核为一年一次,年度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包括定时服务、法制宣传教育等内容。考核结果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考核结果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律师,由区司法局对该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进行教育谈话,并要求及时整改,当年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参与司法局的各项评优评先工作。

    据统计,义务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从今年3月启动至今,律师进村居1300余次,组织宣传活动450次,法律咨询1121次,参与修订涉法文书76件,处理群体纠纷14件,参与调解纠纷1620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4件,代理诉讼案件31件,使1起集访案件得到息访。(记者 徐伟)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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