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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学习枫桥经验 推进平安建设专题报道

2013-11-01 18:21:3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编者按

50年前,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是“枫桥经验”的形象概括。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以及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各位副书记、委员经常深入基层调研,发现了南宁市宾阳县和贵港市覃塘区走群众路线共同化解持续近半个世纪的“八台山纠纷”的典型、三江侗族自治县廊桥新都小区依靠居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创建平安和谐小区的典型、合山市人民法院实行判后回访让当事双方服判息诉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典型。温卡华指示要在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同时,总结推广化解“八台山纠纷”、“廊桥新都创建平安和谐小区”、“合山市法院判后回访”的成功经验。这三个典型经验,具有时代特色、广西特点、本地特征,既是学习传承“枫桥经验”的生动范本,也是平安广西建设成果的一个缩影。

为了进一步学习“枫桥经验”、发扬“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平安广西建设,广西法治日报特开辟《学习枫桥经验推进 平安建设》专栏,刊登全区各地创造的先进典型经验,让“枫桥经验”在八桂大地开花结果,敬请垂注。

心系群众利益,躬下身沉下去

——化解八台山纠纷历史积案的启示之一

记者 黎品玉 陆寿青 曾屹崧 梁家俊

黄练镇党委书记李家杰(左二)深入镇安屯,与支书马克必(左一)等商议民居风貌建设。

10月24日,一个凉爽的秋日上午,记者坐上宾阳县公安局黎明派出所所长施振忠的四轮驱动越野车,和黎塘镇的乡镇干部一起,沿着七绕八拐的山路,一路颠簸,探访八台山。

八台山,曾经硝烟弥漫;八台山,曾经刀光剑影。此时此地,山林青葱,鸟儿啁啾,少有人声。我们徒步爬过两三座山头后,来到埋界桩的地方。“原来这两边都是树林。签订和约,埋桩确权后,我们就把成材林木砍伐出售了。今后两边群众上山采伐林木再也不会打群架了!”一起上山的梁村支书梁增保告诉我们。

八台山归于宁静。签订和约一年多来,当地群众安居乐业,一心一意谋发展。

八台山纠纷的解决,“广西第一案”的成功化解,这一切告诉我们:只要心系群众利益,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掌握实情,找准问题,对症下药,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就没有化解不了的纠纷。

深入群众 找准问题

梁村,隶属南宁市宾阳县黎塘镇。镇安屯,隶属贵港市覃塘区黄练镇。分属两个市的这两个村庄山水相连,村边的镇龙山、八台山脉绵延数十平方公里。

自1965年来,围绕着八台山山林权属问题,梁村与镇安屯发生冲突及恶性事件上百次,村民死伤20多人。

随着流血冲突加剧,八台山纠纷成了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定时炸弹”。因为这一纠纷时间长,范围大,参与人数众多,冲突对抗性强,被称为“广西第一案”。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把此案列为维稳督办大要案。

为什么八台山纠纷这么难解决?症结到底在哪?镇安屯支书马克必说:“以前上面老说要解决八台山纠纷,只是说来说去,一个个都成老油条了,都没解决。”群众认为,关键还是上面没深入纠纷现场,不知道争议实情,不了解群众实情。

2011年7月13日、8月19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调处办先后两次在南宁组织贵港、南宁两市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要求两地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掌握实情,找准症结,彻底解决八台山跨市纠纷。

经过各级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根据调查摸底汇集上来的信息,两市党委政法委领导发现,纠纷双方都有一些公职人员在八台山有利益关系。八台山纠纷多年无法化解,其中一个原因是公职人员在其中形成错综复杂的利害关系。

先排除掺杂其中的公职人员的干扰,取得群众的信任,才能听得到群众的真话,才有可能化解八台山历史积案!南宁、贵港两市政法委就此达成共识。

两市政法委通过各种方式,“摁住”这些公职人员不能再乱说乱动,让公职人员退出承包的林地,不能再插手林木的采伐,不能再因一己私利妨碍八台山纠纷的化解!

排除了干扰后,群众吃了定心丸,开始相信党委政府动真格,开始向干部说出自己的想法,自己的愿望。

调查研究 摸清底数

八台山有多大?山形走势怎样?林木分布如何?双方争议的范围有多大?双方争议焦点在哪里?如何划界才方便各方管理?要解决八台山纠纷,作为两地党委政府,首先要掌握第一手资料。要了解历史,了解现状,了解民意,首先要改变作风,所谓“踏遍地皮,磨破脚皮”,实地研判。

2011年以来,自治区调处办主任杨志勇及副主任冯著文,南宁市市长周红波等领导多次亲临八台山纠纷林地现场调研。

2011年11月28日,南宁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朱育兆,自治区调处办副主任冯著文,与宾阳县委书记黄宁、县长张先进等人步行4个多小时,拄着棍子走上八台山,观察争议林地,听取当地群众诉求,了解基层干部调处情况。

贵港市政法委副书记梁金弟、覃塘区委书记李建锋带领干部,多次上八台山调研。

2012年4月25日,两市政法委再次组织林业、调处、司法、乡镇、群众代表深入八台山、燕平山踏界、调查及商议。

2012年6月14日上午,南宁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冯小舫在县委常委、政法委韦华清书记、县公安局、林业局领导陪同下,回避村屯代表、干部,直接由黎塘镇党委书记覃知国带路花近5个小时深入八台山、燕平山纠纷山地调查研究。

冯著文、冯小舫这两位领导都年近六旬,为了解八台山争议范围,多次带病上山,实地勘察。他们的敬业精神深深感动了干部群众。两位领导誓要解决八台山纠纷的决心,激励着干部们克服生活、工作上的困难,一心扎到群众中去。

两地林业站、派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上山如上班”“下村如上班”,深入一线听取群众诉求。宾阳县、覃塘区都组织工作队下基层,到村屯,住农家,摸实情,听民意。

黎明派出所所长施振忠不畏危险,亲临现场,紧急情况下,多次开他自己的四轮驱动越野车冲上八台山,轮胎磨坏了一只又一只。

覃塘区黄练镇司法所所长周茂政,为了掌握第一手材料,深入八台山,走遍了争议地的每一寸土地,连山上的78个山洞都记得清清楚楚。这位“全国人民调解能手”因为积劳成疾,2013年6月28日英年早逝,年仅50岁。

正是这些基层干部转变作风,踏踏实实开展工作,才使得纠纷双方走向和谈解决的轨道。

发挥民智 集中民力 打造民安

——三江县廊桥新都小区创建平安和谐小区纪实

记者 赖隽群

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前左)在廊桥新都小区调研。

三江侗族自治县素有“美丽大侗寨”之称,该县古宜镇廊桥新都小区是当地一个平安和谐宜居的示范社区,是一块令人向往的幸福安居宝地。小区居民来自三江、湖南、福建、浙江等地,是一个侗、汉、苗、瑶等多民族聚居小区。小区环境优美平安和谐,在该县政法部门和古宜镇政府指导下,连续三年实现“零发案、零犯罪、零上访、零激化、零事故”的“五零”目标,无“黄赌毒”、家庭暴力、非法宗教活动等不良社会现象,矛盾纠纷持续减少,邻里和睦相处。

10月22日至23日,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率领自治区调研组,深入三江县开展政法工作调研活动。其间,温卡华一行深入廊桥新都小区调研了解到,该小区是三江县第一个实行小区自治管理的居民小区,群众对小区平安建设工作积极参与,自发组织,民主选举,选出得力的小区自治组织——业主管理委员会,实行以人为本的小区居民自治管理,创新实现了小区现代化制度管理和人性化管理、富有当地侗族元素的民风民俗有机结合,洋溢着浓浓人情味的小区管理新模式。温卡华对此给予充分肯定,他认为廊桥新都小区依法管理,发挥民智,集中民力,打造民安的做法很好,收到实效,创造了社区管理经验,值得好好总结推广。

小区民主自治管理

2009年,廊桥新都小区建成交付使用。起初,按照房地产业固有开发建设模式,这里也引进了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但物业公司缺少对三江的了解,简单照搬城市的隔离管理模式,这种物业管理模式当时在三江还是新鲜事物,居民对以公司利益为核心的管理方式不能全部接受,小区许多地方管理不到位,居民们意见大。

关心小区建设的居民看在眼里急在心上。2011年7月11日,原河东社区党支部书记关春平等热心人士发起,在三江县委政法委、古宜镇党委悉心指导下,小区建立了自治组织——廊桥新都业主委员会,业委会成员都由居民兼任,他们自发组织自我服务,不拿一分钱报酬,义务履职。小到家庭纠纷,大到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各种集体维权工作等,居民反映的问题,他们今日事今日毕,组织居民积极开展和谐平安小区建设。

此外,各单元楼设楼长1名共37名,业委会定期召开楼长会议,传达综合治理、消防安全知识,传授安全防范、自防自救技能,增强居民安全意识。同时划分以楼为责任区,以房找人、以人找房、查房知人、查人知住,进一步推进居住证管理等制度。很快,业委会得到居民广泛认可,遇到困难,居民会想到找业委会帮解决,很多问题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不出小区。

廊桥新都小区是三江县第一个实行小区自治管理的居民小区,没有现成经验借鉴,他们边做边学边探索。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他们知道,一个管理规范的小区,必须有健全的制度来支撑。因此他们根据小区实际,召开业委会,讨论制定了《业主公约》、《廊桥新都老人协会章程》等规章制度,印发给居民征求意见,召开业主大会讨论通过,最后颁布实施。

由于前期工作到位,制定的各项制度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各项制度实施后收效良好,居民们自觉遵守小区各种规定。如小区制定的每平方米0.35元业主费,除外出务工或尚未入住的居民,目前90%住户都缴了费。小区财务公开制度也深得民心:他们坚持每月一公开制度,并选出居民代表审计监督财务支出。

他们还逐步完善小区保安、停车、卫生等制度,从管理人员聘请,保安录用等,各项工作都由居民全程参与或监督,有效促进了小区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目前,小区聘请了办公室管理人员、保安保洁人员、护花工等,每个工作岗位都制定有明确的工作职责要求,岗位设置、用工报酬科学合理,在小区管理中发挥巨大作用。

侗韵浓厚“亲情创安”

廊桥新都小区十分重视人防与物防工作,努力打造平安和谐宜居小区:2012年,小区整合各方面资金,在小区内安装36个视频,设置4个高音喇叭和流动小喇叭应急广播体系,出现紧急情况,及时传播信息,迅速应对,有效提升小区防偷防盗能力,小区平安系数倍增。

小区聘请专职保安队加强巡逻,门卫室、监控室全天候有人值班,严格盘查进入小区的陌生面孔,不让外来人员和不法分子进小区推销产品和进行违法活动。小区组建有一支由30名青壮年组成的义务治安巡防、消防队伍,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开展时,在小区义务巡逻,确保小区安全。

小区还成立有老年人协会、妇代会等组织,他们在业委会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老年人协会成员有不少是退休老领导、能人,在解决邻里之间因装修、水管漏水等引起的矛盾纠纷中,老人们扮演了重要角色:两年来共参与帮助调解各种纠纷36件,化解上访5次。妇代会成员分散在各楼区,大部分还担任楼长,她们在小区管理中起上传下达的纽带作用,同时也是小区矛盾排查的信息员。

一些现代小区,居民物质财富不断增长,人际关系却日趋冷漠,幸福感下降。廊桥新都小区针对三江乡风淳朴,民族文化浓郁,因地制宜,在管理中融入侗族文化元素:小区成立文艺队,配备音响,发挥风俗文化在社会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以活动为载体,把原本在心理上“相隔千里”的居民拉近,凝聚人心。

文艺队经常组织各种各样富有侗族特色的文艺表演、唱侗族多耶歌、讲侗“款”等,富有侗族韵味气息。今年农历九月初九,小区举办重阳节百家宴活动,深受居民喜爱,他们踊跃捐款,积极参与。通过吃百家宴,唠“百家话”,手拉手跳多耶舞,增进了居民的团结友谊。百家宴上,很多居民打起“老庚”(即拜把子),成了好朋友。居民之间的矛盾纠纷也因此减少很多,哪怕发生一些车辆刮擦碰撞的纠纷,也会彼此谦让,让矛盾烟消云散……

用亲情化、人性化管理创建平安小区,这是廊桥新都的法宝。一直以来,无论在日常事务管理还是生活服务上,他们都坚持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理念,努力打造亲情人文社区:2012年秋,有一部分业主的房产证还没办好,户口没迁到小区,但按规定,只有本地户口的孩子才能在本地小学报名读书,这样小区就有27户居民的孩子将面临读书难的问题。得知情况,业委会找到镇政府和分管教育的副县长反映。经过业委会努力,27户居民的孩子终于如期到校上课。小区连续两年举办重阳节百家宴敬老活动,评选表彰4户孝心家庭,以发给长寿面和纪念品等传统方式,慰问336位60岁以上老人,大力宣传弘扬“关爱今天的老人,就是关爱明天的自己”这种“尊老爱老敬老养老”的理念。

业委会还积极为居民维权:按小区原有设计,小区应有156个公共停车位,但建成后实际没那么多。为此,业委会积极与开发商协调,找相关部门反映,最后在小区后面为居民们硬化了一个1000多平方米的停车场,不光解决了小区停车难,还解决了小区娱乐活动场所紧缺的难题。对小区管理,业委会无微不至——他们发出倡议筹集资金,买了60套餐具桌椅,无论哪家办事需要,都可以无偿使用。一系列的事虽似微小,却赢得了居民们的心……

 

提升司法公信:判后回访当事人

——合山市人民法院创新机制促进社会和谐

记者 莫积斌 通讯员 覃如强

执行法官判后回访企业负责人。

“当初法院强行将我公司账户上的钱划走后,我心里确实不是滋味,很是想不通。法官的判后回访后,我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认识到企业要发展壮大,首先要遵纪守法,懂得用法律来规范经营,规避风险。”10月29日,合山某水泥有限公司副总邓某对记者说。

2009年3月,合山市被国家确定为资源枯竭型城市。随着社会经济的转型,该市的社会新矛盾、新问题日益凸显,涉诉信访问题成为社会矛盾的焦点和法院工作的难点。为及时化解消除涉诉上访隐患,合山市人民法院大力推行案件回访制度,针对当事人诉求强烈、反映问题比较突出的案件,及时做好判后答疑和法律解释,避免诉讼变信访、初访变重访,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自2011年下半年开展判后回访活动以来,该院涉诉信访案件由2011年的63件降至2012年的6件,到2013年9月底的2件,审判质量与审判效率明显提升,得到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来宾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志刚和来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韦文晋等领导的赞扬和肯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曾专门到合山法院调研,2013年7月10日,全区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现场会在合山法院召开,该院作典型发言。

回访投资企业 维护社会稳定

国家政策性调整需要淘汰落后产能,合山某水泥有限公司(下称水泥公司)在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就裁减了蓝某等40多人,导致蓝某等人的不满,投诉到劳动监察部门,合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作出的仲裁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水泥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蓝某等人不断到公司维权,并于2012年12月15日向合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多次与水泥公司沟通未果后,法院强制执行,将水泥公司账上的19万余元划走。

钱被划走后,水泥公司就没钱发职工工资了,这是公司从2007年到合山投资后遇到的头一回,公司对法院的做法很不理解。他们认为,公司到合山投资后,解决了合山200多人的就业,法院的做法是偏袒本地人。

为消除水泥公司的误解,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今年5月13日,合山法院副院长黄微程带领法院执行局局长蓝华林到公司回访。黄微程和蓝华林没有得到好脸色,但他们并不灰心,耐心地向企业负责人讲解劳动法,解释法院办案的法律依据,并告诉他们,企业要发展壮大,首先要遵纪守法,把职工当朋友。经过一番释法明理,水泥公司副总邓某承认对裁员的风险评估不足。他表示,经过这次教训,公司在今后用人用工方面一定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职工缴纳保险。

通过回访被执行人,充分倾听企业和群众的呼声和诉求,广泛征集案件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努力解决当事人诉求强烈、反映问题突出的案件,让双方当事人真实地体会到司法为民、执行为民的服务理念——合山法院的“判后回访当事人”活动,避免了因执行工作带来的不稳定因素,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回访败诉农户 引导依法维权

在农村,土地纠纷时有发生,一些农民在维护权益时,由于法律知识淡薄,往往以损坏争议地块上的农作物来获得平衡。合山法院在审理土地纠纷案件时,除了依法作出判决外,还通过判后回访的方式,向败诉方解释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引导他们通过法律的方式维权,同时,通过联动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化解矛盾。

1996年11月1日,合山市河里乡洛满村洛沙屯第四组将甘怀山、六久山的集体山林发包给本组的5位村民,承包期20年。1998年8月,村民韦勇(化名)加入承包,并经其他共同承包人同意,在所承包的甘怀山坡地种植甘蔗。2011年4月,村民韦亮(化名)以韦勇现种植甘蔗的土地为其岳父开荒的土地、该土地的使用权应属其岳父为由,两次将韦勇种植的甘蔗犁掉,双方爆发冲突,大打出手。经村干部多次调解未果,韦勇诉至法院,要求韦亮赔偿甘蔗损失1.2万元。合山法院立案审理后于2011年12月23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韦亮赔偿韦勇甘蔗损失3715元。

判决后双方都未上诉,但主办法官韦柳娟知道韦亮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出于泄愤,韦亮可能还会破坏甘蔗,于是在2012年1月到韦亮家开展判后回访。回访中,韦亮表示如果韦勇仍在争议的土地上种植农作物,他仍会继续犁掉。

韦柳娟听了恳切地说:“韦勇通过与队里签订承包协议取得争议地的承包权,对在这土地上种植的作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权,你对此有争议,应当通过向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进行解决,可你却擅自犁掉韦勇种植的甘蔗,已经侵害了韦勇的财产权益,属于侵权行为,对韦勇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双方的土地使用权争议,应当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如果你一意孤行继续采取破坏的方式,非但问题没有解决,反而激化矛盾。”

通过法官的说法教育,韦亮表示理解,将向乡政府申请解决土地使用权问题。事后,韦柳娟主动向村委会和乡政府反映该案的回访情况,通过联动机制协调,平息了这一纷争。此事在当地影响较大,通过此事,当地农民发生纠纷时,首先想到的是通过法律途径,而不是暴力来解决。

深入矿区回访 化解借贷矛盾

合山被国家确定为资源枯竭型城市后,曾经收入不错的矿工,由于企业的停产未能随着城市的转型而转型,生活艰难,一些工人之间的借贷无法按时归还,矛盾由此产生。法院判决生效后,合山法院法官深入矿区,不定期到当事人家中回访,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及时调整执行策略,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维护矿区和谐稳定。

“虽然我是被执行人,但我仍然非常感谢你们,实行人性化的分期还款的方式,既使我能维持基本的生活,又能恢复与老孔的关系,谢谢你们的关心和理解。”2012年11月29日,合山法院副院长蓝洪平与执行庭法官一行4人前往合山市东矿矿区回访,向申请执行人孔某及被执行人蔡某征求法院执行工作意见,蔡某握着法官的手这样说道。

几年前蔡某向孔某借钱,还款期限到后,蔡某无力按时还款,孔某多次催讨未果,就将蔡某诉至法院,好朋友因此反目。蔡某与孔某都年过七旬,都是东矿的职工,还是邻居。蔡某的老伴患病经常吃药,家庭开支较大,老两口生活艰难。

综合考虑当事人的处境后,在保障蔡某基本生活又不损害孔某利益的前提下,法官耐心做双方思想工作,使双方达成分期付款的和解协议,双方对法院的工作也比较满意。执行法官每隔一段时间,来到蔡某和孔某家中,了解他们生活情况,对蔡某有时不能按时履行协议,法官会及时了解原因,向孔某解释,及时调整执行策略,赢得双方的赞许。一年来,两位老邻居相处和睦,时常在一起下棋聊天。

“虽然回访工作增加了工作量,但让当事人明白法院判处的法律依据,让他们在回访中学到法律知识,懂得利用法律来维权。矿区有大量未转型的矿工,及时化解他们之间的矛盾,对整个矿区的和谐有积极的作用,我们苦点累点也值得。”主办法官罗永文说。

合山法院判后回访案件当事人活动的开展,搭建了一个综合受理群众诉求、有效解决群众困难、快速化解涉诉矛盾的涉诉信访工作新平台,同时,在回访过程中,开展诸如法制宣传等活动,拓展和延伸了法院的审判职能,队伍活力不断得到激发,法院各项工作实现良性互动、科学发展,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虽然判后回访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还继续将判后回访工作向纵深推进,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好,综合运用法律、教育、协商、疏导、帮扶等方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化解涉诉信访问题,努力使合山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迈上新台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合山法院院长郭永勇对记者说。

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着力化解社会矛盾

近年来,梧州市委、市政府紧紧抓住群众工作这条主线,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用真心依靠群众,用诚心善待群众,用爱心关爱群众,着力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实现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的目标。近3年来,全市化解信访积案102件,信访量每年以14.36%的速度下降。

一、深刻领会“枫桥经验”精髓,实践党的群众路线方针

“枫桥经验”概括起来就是:党政动手,依靠群众,源头预防,依法治理,减少矛盾,促进和谐;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枫桥经验”是实践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法宝,在新形势下依然具有强大生命力。

“枫桥经验”的精神实质,就是要始终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和群众路线。在社会转型、利益多元新形势下,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就要始终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围绕群众,集中民智、民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共同承担维护稳定的责任。

二、坚持民生优先,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

梧州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民生,在涉及人民群众衣、食、住、行和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问题以及重大决策、重点工程项目中,坚持民生优先、以人为本,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重要位置,坚持以群众答不答应、满不满意作为做决策、上项目、搞建设的出发点和根本标准,全心全意为民谋福利,让更多老百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010年以来,梧州市率先在全区探索和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市委、市政府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一道前置门槛,对重大事项全面实行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和谐因素。

梧州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科学评估、合理补偿、妥善安置、和谐搬迁”为工作主线,在工程推进中,严格按照风险评估方案开展工作,不到2年时间,就实现了4377户和51家单位、17000多名群众的搬迁安置,没有一起因拆迁而引发的越级上访和重大群体性事件。

三、创新矛盾调解机制,推行“三前工作模式”

坚持并发展“枫桥经验”,就要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梧州市在实践中形成了“预测走在预防前,预防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梧州模式”。

首先,全力构建大调解机制,形成专业力量和民间力量互动的工作局面。在建立和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体系和一站式诉求调处中心的基础上,坚持不断整合和扩大调解资源,做到专业调解力量与民间调解力量有机结合、联动调解,实现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调解工作机制,把大量矛盾纠纷调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家庭琐事不出户,邻里纠纷不出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上转,矛盾不上交”。

其次,充分调动一切力量,实现多元调解。发挥族老、小组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积极力量在调处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使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形成“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人调解”、“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良好局面。

第三,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各有关单位、各部门坚持每月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前夕集中排查,准确掌握各类矛盾纠纷情况,定期分析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通报情况并及早预防。

第四,健全“大调解”矛盾纠纷调处机制。遇到重大疑难纠纷,集体分析讨论,确定调解方案,拟写调解思路,切实提高调解成功率。

四、深化基层平安建设,形成“人人积小安、共创大平安”工作局面

近年来,梧州市大力实施基层平安建设“细胞”工程,充分调动各行各业和社会各界力量以及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基层平安创建的积极性,不断扩大基层平安建设的覆盖面,形成了“人人积小安、共创大平安”工作局面。

梧州市两级法院积极开展“无诉社区”创建活动,以建立“法官社区服务室”为平台,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诉前多元调解、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和特殊群体帮教等活动,取得了“社区诉讼案件明显下降,矛盾纠纷调解结案率明显提升,居民依法维权意识明显提高”良好成效。全市公安机关在基层派出所积极开展“三所”联调工作,并创建“信访超市”,达到“以调息访、以访促调”的双赢效果。

五、坚持狠抓信访疏导,化解群众各种积案

市、县、乡三级领导深入基层一线,坚持接访、下访、巡访。同时,利用网络开通政风行风热线,开展网络问政,主动了解和掌握群众诉求。加强学法普法工作,制定依法信访“路线图”,引导群众依法解决各种合法诉求。落实领导和部门包案责任制,强化督导问责,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从源头上减少各种矛盾发生。

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把人民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坚持源头治理,不断拓宽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持续强化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及时有效排查化解社会矛盾。今年1至9月,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4132起,调解纠纷4131起,调解成功3992起,调解成功率97%,防止群众性械斗3起50人,防止民转刑案件5起61人。

六、积极拓宽接访渠道,着力敞开接访之门

(一)领导干部带头下访,努力搭建“便民之门”

自2000年以来,梧州市每年制定市领导公开接待群众来访日活动方案,每月安排市党政班子领导到市信访局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各县(市、区)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县级领导公开接访的计划。通过公开大接访活动,一批影响梧州市社会和谐稳定的信访突出问题得到了及时妥善解决;从2007年起,梧州市创新建立了市直机关联合大接访工作机制,每月10日、15日、30日,10多家市直职能部门联合到市信访局参加接待群众来访活动,至今从不间断;2012年开始,梧州市积极探索建立巡回接访机制,组织县级党政领导、部门领导到各乡镇进行巡回大接访,把接访大厅搬到群众身边,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把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基层。

10多年来,梧州市开展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已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常态化工作。党委政府“便民之门”的搭建,方便了群众表达诉求,畅通了群众的诉求渠道,从而预防和减少了上访群众不见领导不息诉罢访和越级上访行为的发生。

(二)构建信息网络平台,敞开群众“倾诉之门”

2005年起,设立“政风行风热线”栏目,每星期安排一个职能部门在节目中实时答复听众的热线电话,及时反馈群众反映问题的落实情况。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四位一体”,联合建立政风行风热线多媒体联动监督新机制;2010年,在全区率先实施“网络问政”,在梧州零距离网站开设“零距离问政”板块,市委书记、市长每年到网站与网民进行实时交流、答复和解决群众的诉求。平时网站编辑对网民反映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监督有关职能部门答复和解决,使群众足不出户就可解决自己的诉求。

(三)积极推行信访“路线图”,引导进入“法治之门”

2012年,梧州市在全区率先推行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工作,将信访事项引入法治程序,明确指引群众走依法信访、依法维权道路,使上访人员有明确的维权路线,达到“投诉有门”、“对门投诉”、“诉有回应”的目的,真正把上访群众引入“法治之门”,促进信访事项依法终结。

自推行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以来,梧州市各级信访部门共受理信访事项1212件,同比下降13.2%,其中重信重访132件,同比下降15.3%。同时,梧州市积极建立健全信访救助保障工作机制,通过设立信访救助专项资金和拨付专项工作经费,切实解决一些历史遗留的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努力促进特殊群体和老上访人员息诉罢访。

(□张学军  作者系梧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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