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着力化解社会矛盾
近年来,梧州市委、市政府紧紧抓住群众工作这条主线,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用真心依靠群众,用诚心善待群众,用爱心关爱群众,着力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实现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的目标。近3年来,全市化解信访积案102件,信访量每年以14.36%的速度下降。
一、深刻领会“枫桥经验”精髓,实践党的群众路线方针
“枫桥经验”概括起来就是:党政动手,依靠群众,源头预防,依法治理,减少矛盾,促进和谐;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枫桥经验”是实践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法宝,在新形势下依然具有强大生命力。
“枫桥经验”的精神实质,就是要始终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和群众路线。在社会转型、利益多元新形势下,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就要始终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围绕群众,集中民智、民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共同承担维护稳定的责任。
二、坚持民生优先,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
梧州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民生,在涉及人民群众衣、食、住、行和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问题以及重大决策、重点工程项目中,坚持民生优先、以人为本,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重要位置,坚持以群众答不答应、满不满意作为做决策、上项目、搞建设的出发点和根本标准,全心全意为民谋福利,让更多老百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010年以来,梧州市率先在全区探索和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市委、市政府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一道前置门槛,对重大事项全面实行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和谐因素。
梧州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科学评估、合理补偿、妥善安置、和谐搬迁”为工作主线,在工程推进中,严格按照风险评估方案开展工作,不到2年时间,就实现了4377户和51家单位、17000多名群众的搬迁安置,没有一起因拆迁而引发的越级上访和重大群体性事件。
三、创新矛盾调解机制,推行“三前工作模式”
坚持并发展“枫桥经验”,就要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梧州市在实践中形成了“预测走在预防前,预防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梧州模式”。
首先,全力构建大调解机制,形成专业力量和民间力量互动的工作局面。在建立和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体系和一站式诉求调处中心的基础上,坚持不断整合和扩大调解资源,做到专业调解力量与民间调解力量有机结合、联动调解,实现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调解工作机制,把大量矛盾纠纷调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家庭琐事不出户,邻里纠纷不出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上转,矛盾不上交”。
其次,充分调动一切力量,实现多元调解。发挥族老、小组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积极力量在调处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使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形成“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人调解”、“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良好局面。
第三,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各有关单位、各部门坚持每月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前夕集中排查,准确掌握各类矛盾纠纷情况,定期分析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通报情况并及早预防。
第四,健全“大调解”矛盾纠纷调处机制。遇到重大疑难纠纷,集体分析讨论,确定调解方案,拟写调解思路,切实提高调解成功率。
四、深化基层平安建设,形成“人人积小安、共创大平安”工作局面
近年来,梧州市大力实施基层平安建设“细胞”工程,充分调动各行各业和社会各界力量以及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基层平安创建的积极性,不断扩大基层平安建设的覆盖面,形成了“人人积小安、共创大平安”工作局面。
梧州市两级法院积极开展“无诉社区”创建活动,以建立“法官社区服务室”为平台,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诉前多元调解、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和特殊群体帮教等活动,取得了“社区诉讼案件明显下降,矛盾纠纷调解结案率明显提升,居民依法维权意识明显提高”良好成效。全市公安机关在基层派出所积极开展“三所”联调工作,并创建“信访超市”,达到“以调息访、以访促调”的双赢效果。
五、坚持狠抓信访疏导,化解群众各种积案
市、县、乡三级领导深入基层一线,坚持接访、下访、巡访。同时,利用网络开通政风行风热线,开展网络问政,主动了解和掌握群众诉求。加强学法普法工作,制定依法信访“路线图”,引导群众依法解决各种合法诉求。落实领导和部门包案责任制,强化督导问责,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从源头上减少各种矛盾发生。
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把人民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坚持源头治理,不断拓宽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持续强化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及时有效排查化解社会矛盾。今年1至9月,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4132起,调解纠纷4131起,调解成功3992起,调解成功率97%,防止群众性械斗3起50人,防止民转刑案件5起61人。
六、积极拓宽接访渠道,着力敞开接访之门
(一)领导干部带头下访,努力搭建“便民之门”
自2000年以来,梧州市每年制定市领导公开接待群众来访日活动方案,每月安排市党政班子领导到市信访局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各县(市、区)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县级领导公开接访的计划。通过公开大接访活动,一批影响梧州市社会和谐稳定的信访突出问题得到了及时妥善解决;从2007年起,梧州市创新建立了市直机关联合大接访工作机制,每月10日、15日、30日,10多家市直职能部门联合到市信访局参加接待群众来访活动,至今从不间断;2012年开始,梧州市积极探索建立巡回接访机制,组织县级党政领导、部门领导到各乡镇进行巡回大接访,把接访大厅搬到群众身边,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把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基层。
10多年来,梧州市开展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已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常态化工作。党委政府“便民之门”的搭建,方便了群众表达诉求,畅通了群众的诉求渠道,从而预防和减少了上访群众不见领导不息诉罢访和越级上访行为的发生。
(二)构建信息网络平台,敞开群众“倾诉之门”
2005年起,设立“政风行风热线”栏目,每星期安排一个职能部门在节目中实时答复听众的热线电话,及时反馈群众反映问题的落实情况。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四位一体”,联合建立政风行风热线多媒体联动监督新机制;2010年,在全区率先实施“网络问政”,在梧州零距离网站开设“零距离问政”板块,市委书记、市长每年到网站与网民进行实时交流、答复和解决群众的诉求。平时网站编辑对网民反映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监督有关职能部门答复和解决,使群众足不出户就可解决自己的诉求。
(三)积极推行信访“路线图”,引导进入“法治之门”
2012年,梧州市在全区率先推行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工作,将信访事项引入法治程序,明确指引群众走依法信访、依法维权道路,使上访人员有明确的维权路线,达到“投诉有门”、“对门投诉”、“诉有回应”的目的,真正把上访群众引入“法治之门”,促进信访事项依法终结。
自推行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以来,梧州市各级信访部门共受理信访事项1212件,同比下降13.2%,其中重信重访132件,同比下降15.3%。同时,梧州市积极建立健全信访救助保障工作机制,通过设立信访救助专项资金和拨付专项工作经费,切实解决一些历史遗留的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努力促进特殊群体和老上访人员息诉罢访。
(□张学军 作者系梧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