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狠抓四个环节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
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开展以来,酒泉市狠抓入口、办理、退出和监督四个关键环节,着力在诉访分离上求突破,事要解决上下功夫、有序退出上求实效、职能转变上求发展,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稳步推进。全市涉法涉诉信访总量、重信重访比重、执法办案环节引发信访问题的案件明显下降,涉法涉诉信访秩序持续好转,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一是狠抓入口环节,在诉访分离上求突破。制定《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流程》、《信访工作人员首接首办责任制》等规章制度,规范信访工作人员接访行为,变“被动”为“主动”。进一步完善“四单一表”工作制度(信访事项受理告知单、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单、信访事项转办单、信访事项督办单和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强力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源头治理。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人表达诉求法律途径告知制度(涉法涉诉信访人表达诉求法律途径告知单),主动引导信访人到相关政法部门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对同一信访案件坚持党委政法委向政法机关转办与引导信访人到该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双轨”并行的方式,将诉访分离制度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办信接访的初始环节。
二是狠抓处理环节,在事要解决上下功夫。推行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月公示制度,每月公示各地、政法各部门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及限期办理情况。对公示的信访事项实行“条块结合、双向承办、责任捆绑”化解责任制,做到任务共同担,责任共同负,确保信访事项依法及时处理。对限期不能办结的,查明原因及责任,严防久拖不决、简单地来回走程序等问题的发生,确保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健康有序推进。
三是狠抓退出环节,在有序退出上求实效。在依法公正解决合理诉求的基础上,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解决信访群众的实际困难。对法律程序已穷尽,依法终结的案件,政法部门主动向信访部门移送相关材料,主动推进责任主体的转移,并落实好信访人的教育疏导、民政救济、社会救助等措施,确保终结案件从司法程序有序退出。对法律问题、生活困难已经解决到位后仍采取极端手段缠访、闹访的,严格依法处理,有效维护信访秩序。
四是狠抓监督环节,在职能转变上求发展。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情况月统计上报、月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及时准确把握涉法涉诉信访形势,整改工作薄弱环节,从宏观上加强监督指导。建立落实以“案访比”为核心的信访绩效考评体系,对每季度案访比排位靠前的干警,及时进行问责。定期开展执法巡视检查和案件评查活动,全面评价政法机关执法办案质量。对巡视和评查中确实存在瑕疵和执法过错的,督促政法部门坚决予以纠正,严格责任倒查,使“谁产生问题,谁负责解决,谁承担责任、谁受到追究”的工作导向体现在办信接访的全过程,强力推进政法部门内部运行机制和内部协作配合机制更好发挥作用。(酒泉市委政法委供稿)(通讯员 安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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