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们在最短的时间里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金秋十月,一封感谢信不期而至,给开江县法院执行法官带来莫大的欣慰和鼓舞。
今年8月底,开江法院执行局收到云南龙陵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函,委托该院执行户籍系开江人王某的为被执行人的两起案件。两起案件均于2011年生效,一直被拖欠执行。该院执行法官在第一时间查明被执行人有足够存款,立即依法采取了冻结等措施。9月底,两起案件的申请人均足额领到了执行标的款,使这桩积存了两年的案子,在1个月内执行终结。(肖丽娟 记者 谭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