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上午10时30分,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通过新浪、腾讯官方微博直播了田某萍犯销售假药罪一案,这是该省法院系统首次采用微博直播方式公开审理案件全过程。
据悉,2013年5月,在太原市迎泽区花某计生用品商店,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从被告人田某萍处查获未销售的万艾可枸橼酸西地那非片(俗称“伟哥”)十七盒,该药品为伪造批准文号仿冒辉瑞同类产品的假冒药品。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上午10时30分,庭审直播正式开始,微博对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过程进行了全程直播。经过一个小时的庭审,该案当庭宣判。法庭认为,被告人田某萍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是假药而公开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扣押在案的假药由扣押机关予以没收。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上午11时15分,审判长宣布庭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