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正式上网运行。昨日,省高院出台两项新规保障诉权,禁止在法律规定之外设立受理条件,提高立案门槛。省高院还向社会公布立案投诉举报电话:025-83785013。
两项新规保障诉权,今起施行
据了解,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上网运行后,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审案件,当事人可以直接在网上申请立案,以及查询正在审理的案件的进程。当事人还可以通过人民法院网远程立案系统提交起诉状、主要证据材料,法院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立案受理条件的,及时告知当事人到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办理立案手续。
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诉权,昨日,省高院还出台了《关于依法及时保障当事人诉权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提高诉讼服务质量的规定》,两项规定均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行政、刑事自诉案件、执行申请以及其他各类案件,由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统一审查受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受理并及时通知当事人。
两项《规定》明文禁止在法律规定之外设立受理条件,提高立案门槛。要求当事人提起的民事诉讼,经审查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且能够当即立案的,应当当即立案,并及时向当事人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
“民告官”的行政诉讼,七日内答复
对于“民告官”的行政诉讼,《规定》要求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的,应当及时立案,并向当事人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明确告知当事人具体的解决途径,当事人坚持起诉的,应当依法制作不予受理裁定书并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
《规定》还要求,对于法院有管辖权的案件,不得以其他法院有管辖权为由不予受理,也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移送其他法院审理;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的案件,下级法院应当在上级法院发出调卷指令后十五日内将全部卷宗移送至上级法院。上级法院应当在收卷宗后三日内立案,并移送相关审判业务庭审理。
为了提高诉讼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规定》要求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应当提前半小时到岗接待来访当事人和群众,工作日中午应当安排专人值班,特事特办。遇有当事人和群众来访事项无法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办结的,下班时间顺延至事项办结时。冒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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