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信访到信法
——海安县检察院“四步工作法”实现“两降一升”
“信访不信法”是司法领域的一个常见现象,特别是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极易引发群体性上访。一个基层检察院采取“四步工作法”办理此类案件能够让老百姓信法罢访,是真是假?近日,记者带着这个疑问走进了海安县检察院。
巧得很,这里正好有一群人正在集体申诉。“公司被骗1100余万元,我们现在连工资都拿不到了,如果你们不解决,我们就找县政府、市政府!”一个50多岁的男子说话火急火燎,旁边还有几个人一起附和,情绪有些激动。接待的检察官一丝不苟地记录,并不时插话了解详情。“你们反映的情况很紧急也很复杂,我们今天就会落实专人跟踪本案,请你们留下联系方式,我们可能随时短信通报最新情况,至少三天一次,你们也可以打电话或者来这儿询问,这是号码。”检察官这么回复。
记者了解后得知,他们是当地一家环保设施生产企业的职工,企业被人以帮助贴现承兑汇票为名,骗去1100余万元,企业顿时陷入困境。记者与他们保持联系,承诺全程关注事态发展。当天下午,记者收到上访群众转发的一条短信:“工友们,你们好,我院在与公安机关了解案情后,已专门成立工作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请大家耐心等待。”署名是海安县检察院。随后一个多月时间,记者接连收到他们转发的短信,“侦查方案已定,目前正在全力追赃”“犯罪嫌疑人已经抓获”“公安机关一周内追回赃款648万元”“民事诉讼胜诉索得赔偿款250万元”“嫌疑人家属退出赃款30万元”等。
10月9日,记者拨通了其中一名上访群众的电话,询问他们现在的情况。“工资已经补发了,生产恢复了,我们也开始上班了。”电话那头的声音明显轻松了。
副检察长王骅告诉记者,“杨麟涉嫌诈骗一案,是我院推行‘四步工作法’办理涉众型经济案件的又一典型案例,在了解案情后,我们第一步是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与公安机关联合确定了‘以追赃带动固证、以固证深入追赃’的侦查方向,明确了取证方案,并向被害单位提出同时通过民事途径向涉案过错单位索赔的建议,将群众关注点积极引入法治轨道;第二步就是阳光操作,深入推进案情公开。我们举办了案情通报会,向上访群众公布犯罪嫌疑人的近况、经济状况、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等,让他们做到心中有数,并详细了解每一个人的具体诉求;(下转第2版)
(上接第1版)第三步就是整合资源,加大追赃力度。针对案件具体情况,明确了追赃、督促退赃、民事索赔三管齐下的追赃方案,效果很好,截至9月底,已追回损失900多万元。第四步是公开退赃,认真做好思想疏导。赔偿方案是在公开征集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的,并经过提前公示,公开退赔,所有工人均已返厂工作,工资已全额补发到位,被告人杨麟等五人以诈骗罪被起诉至海安县法院,目前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谈起“四步工作法”的实施,王骅感慨万千:“我们常说老百姓‘信访不信法’,其实关键还是我们自己工作要得法。以前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往往就案办案,通常是边办案边接访,耗时费力不说,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都不好。我们在经过涉众型经济案件的专题调研和群众心理的认真分析后,摸索出了‘四步工作法’,实施全程阳光办案,把群众的关注点吸引到案件本身,在保障群众知情权的同时,也有效缓解了办案压力,提升了办案质量,实现了‘两降一升’,即涉检环节上访人数、上访次数的同步下降和案件办结后群众满意度的有效提升。”
据了解,近年来,海安县检察院共办理涉众型经济案件20余件,涉及被害人4300余人,涉案金额超过3亿元,无一例因为涉检环节处理不当而引发上访,相关材料也被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被省委办公厅转发。(通讯员 季军华 记者 张缓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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