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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向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更有效的法律援助

2013-10-31 15:38:4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生活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中的作用,10月25日,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与南明区司法局共同签约建立起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系机制。

据了解,该联系机制是为了依法向符合条件的公民和经济困难的群众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保障其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有关规定共同建立的。

根据该联系机制,今后,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与南明区司法局将加强业务联系,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法律援助案件建立共同研讨制度,就矛盾化解和风险防控等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协调。两家单位之间还将及时互通信息,反馈情况,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就工作的衔接配合、案件办理等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同时,还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整体合力,在南明区所有的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挂牌建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系点,聘请该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主任为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拓展和畅通申诉、法律援助等救济渠道。

据介绍,该联系机制建立起以后,检察机关受理当事人申请检察监督的案件时,如果当事人需要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但确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无力委托的,所诉请的事项符合法律援助相关规定的,检察机关在向当事人告知其有关诉讼权利的同时,也会告知其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