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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劳教(戒毒)局召开“四项专项整治”活动推进会

2013-10-31 15:03:4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中国长安网湖北频道 

10月14日下午,省劳教局在汉召开了“四项专项整治”活动推进会。会议传达了中纪委、司法部、省纪委3个通报和省厅“四项专项整治”活动推进会精神,全文学习了监察部等四部委颁布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31号令),局党委书记、局长肖惠斌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刘友江同志主持会议。局领导、省直劳教(戒毒)单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肖惠斌同志指出,开展“四项专项整治”活动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措施,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也是整治劳教(戒毒)系统“四风”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省直劳教(戒毒)单位一定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促和谐、保稳定的高度,以对党的劳教(戒毒)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四项专项整治”活动作为事关群众利益的大事,事关发展大局的大事,事关履职尽责的大事,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纪委、厅党委、厅纪委的明确要求和工作部署上来,紧紧围绕落实汪厅长提出的“17个严禁”要求,以细化方案、全面排查为基础,以预防为先、重拳整治为原则,强势推进“四项专项整治”活动各项要求的落实,全力维护劳教(戒毒)系统的良好形象,为实现局党委“六无两创三提高”工作目标,推进劳教(戒毒)工作快速转型、跨越发展、弯道超越奠定坚实的基础。

肖惠斌同志强调,要正视问题,真查实改,强力促进全系统“四风”自上而下实现根本好转。着力强化作风建设,切实解决机关“三难”问题,做到“六个严禁”:严禁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严禁工作时间上网聊天、购物、炒股、玩游戏、看视频或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无故缺席应当参加的会议或组织活动;严禁执行公务时态度生硬、言辞粗俗、作风霸道;严禁在执法审批活动中乱设前置条件、滥收费;严禁参与劳教(戒毒)人员及其家属安排的各种娱乐活动。着力强化车辆管理,切实解决违规用车问题,做到“八个严禁”:严禁酒后驾车;严禁擅闯红灯;严禁超速行驶,开特权车、霸王车;严禁非执行公务时使用警灯、警报器;严禁车辆违章停放及停放在高档酒店宾馆、洗浴城、茶楼、KTV等娱乐场所和风景区、婚丧嫁娶现场、学校门口等敏感区域;严禁节假日、公休期间将公车开回家停放;严禁不按指令行车或擅自出车;严禁将警车转借给非警车驾驶员驾驶或将公车转借他人及公车私用。着力强化住房清理,切实解决机关多占住房问题,要严格按照省政府、省司法厅的部署要求,抓好登记申报、清理排查、甄别核实和纠正处理等各个环节,做到登记报告客观真实,清理排查不漏一人,甄别核实实事求是,纠正处理严肃到位,切实把省直劳教(戒毒)单位民警职工的住房信息摸实查准,为下步统筹解决民警职工住房问题打好基础。着力强化财务管理,切实解决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做到“六个严禁”:严禁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利用收费以及以会议费、培训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以各种名义向基层单位和管理对象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有价证券和代币购物券(卡);严禁将公款挂靠个人资金账户;严禁违规列支礼品礼金,包括工艺品、收藏品、土特产及其他等。

肖惠斌同志要求,强化领导,从严追究,确保“四项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着力强化组织领导。在局纪委(监察室)设置“四项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四项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由局纪委(监察室)负责,“三难”专项整治由局机关党委负责,公务用车专项整治由局办公室负责,多占住房专项整治由局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违反财经纪律专项整治由局计财装备处负责。以上五个部门,要严格按照厅局党委的部署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切实做到任务明确、目标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确保按时、优质、高效完成“四项专项整治”活动任务。认真开展专项自查。各专班、各单位要严格对照省纪委、厅党委、厅纪委的部署要求,通力协作、全面排查、边查边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不敷衍塞责,不消极应付,不弄虚作假,不顶风违纪。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局机关党委、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计财装备处要会同政治部、警务督察支队要采取“听、访、查、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畅通监督渠道,及时发现问题,有力促进明察暗访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形成整风肃纪、令行禁止的高压态势,养成系统上下严于自律的良好习惯,绝不能因为少数单位、个别同志的差错和失误,影响劳教(戒毒)机关和队伍形象。始终坚持统筹结合。要坚持自我查纠与组织检查相结合,以自我查纠和正面宣传教育为主;坚持开展专项治理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以建立长效机制为主;坚持统一要求与突出个性问题相结合,以实事求是解决单位或个人存在的问题为主,将整治活动与目标考核相结合,充分发挥各处室、各单位的职能作用。严肃纪律责任追究。无论是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还是群众举报查实的问题,都要从速从严处理,该问责的问责,该处罚的处罚,该诫勉的诫勉。要实行“一问两责”:一是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检查发现、举报核实的违纪人员,纪检监察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通过处理当事人警示教育他人。二是追究单位和部门领导的责任。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和部门,要视情节轻重追究主管领导乃至主要领导的责任,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在作风建设中的责任意识。

来源:湖北省司法厅门户网站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