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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一把手”督办 化解积案

2013-10-31 09:55:3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数字】——

97%——积案攻坚专项活动以来,黑龙江省共化解经济犯罪积案3000余起,化解率达到97%,切实做到不留死角、排查摸清每一起案件。

23亿——今年以来,黑龙江共立经济犯罪案件3200起,破案3100起,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1885名,挽回经济损失23亿元。

——【亮点】——

“一把手”挂帅督办积案化解机制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来,黑龙江公安机关推行“一把手”挂帅督办积案化解机制,健全制度体系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上门倾听沟通化解信访案件,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把手”带头排查,将积案化解贯穿经侦工作全过程。“经侦工作着力点要放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上,强化专案督办和破案攻坚,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和侵害群众利益的犯罪活动。”针对经侦破案工作,黑龙江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孙永波在全省打击经济犯罪工作会议上反复强调。为此,黑龙江省公安机关狠抓积案的化解工作,经侦总队制定《全省经侦部门开展积案清理专项活动方案》,召开经侦工作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对于每一起积案,都由各地经侦部门负责人挂帅牵头督办,带头排查摸清每一起案件,梳理材料并结合案卷和网上办案系统进行排查,将清理工作做到底数清楚,措施明确,成效显著。

科学考评,将信访结果作为衡量执法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近年来,黑龙江省公安厅将经侦信访工作与民警绩效考评挂钩,同考核、同奖惩。对于每一起信访案件,完善固定证据,严格办案程序,通过纳入全年绩效考评,定期在全省公安机关进行通报,明确指出所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单位限期办结。同时,黑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加强信访隐患排查和信访问题清理化解工作,以“带案下访”、调取卷宗或听取汇报等方式展开强力督导。黑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还对 “黑龙江省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网上绩效考评系统”进行修改和完善,绩效考评分值设定实行突出主业、偏重打击原则,实行了千分制考评方法,将工作任务落实和完成情况全面纳入到完善后的考评系统之中。

严格规范,将执法规范化“全流程”控制作为提升经侦办案质量的重要抓手。近年来,为全面推进经侦执法规范化建设,黑龙江省公安厅实行经侦执法规范化建设“全流程”控制,建立起了从受案开始到侦查终结的执法全程规范和控制的执法制度体系。

“我们做到真情、真心、真诚对待群众,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理解群众的难处,就会得到群众的理解与支持。”黑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长梁若冰说。

(记者 冯 锐 通讯员 刘 帅)

[责任编辑:刘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