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状
食品安全隐患重重 监管存在“四多四少”现象
检察官表示,在食品中掺杂罂粟壳成分的行为,违反了我国 《食品安全法》 中关于“禁止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规定。针对违法者,将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对于违法经营罂粟壳的人员,除药监局对其进行处罚以外,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其罂粟壳来源,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街头小吃乃至一些餐馆使用来源不明、标示不清的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制作底料,并对外称做“秘法”炮制。
其实底料问题只不过是食品领域安全问题的一个缩影。本市检察机关近日集中公诉10起危害食品安全案件,涉及被告人24名,总案值达188万余元,主要涉及使用过期馅料制作月饼、在小龙虾汤底添加有毒配料、用废油制作烤鱼、违规使用添加剂发制豆芽等。
为节约经营成本,被告人王某于2013年2月下旬指使被告人曹某、姜某将顾客吃剩的烤鱼废油回收过滤后加入调料重新加热熬制,并用该废油加工烤鱼后提供给顾客食用。近日,宝山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将上述被告人提起公诉。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日益增多,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偷税骗税屡禁不止,商业欺诈现象日趋严重,食品安全形势十分严峻,近年来相继被曝出的地沟油、染色馒头、苏丹红鸭蛋、三聚氰胺奶粉、毒大米、死猪肉等食品安全事件,让国人对于食品变得有些无所适从,食品安全问题已然成为国人心中挥之不去的梦魇。
这些事件背后固然是金钱的诱惑、利益的驱使、商家诚信的缺失,然而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监管打击的不力,突出地表现为在打击查处犯罪案件中存在“四多四少”现象:即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实际发生多、查处少;行政处理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少;查处一般犯罪分子多、追究幕后操纵主犯少; 判缓刑多、判实刑少,“打不疼”、“打不死”的情况没有根本解决。
青浦区检察院检察长徐燕平指出,这些现象的产生,一方面是由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本身的复杂性以及地方保护主义和利益驱动,另外一方面是由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没有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难以开展有效监督。因此,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就显得尤为迫切。为此,全国首个“浦东新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日前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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