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学军是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法院的一名法官,2009年3月江干法院以他的名字命名成立了“朱学军法官调解工作室”。几年来,该工作室以“情”为基础的“五入法”、“调和歌”等调解方法得到推广。
“无论用什么样的方法,赢得群众信任,做到依法、公平、公正,才是关键。”朱学军说,“不管是在工作室,还是在大街小巷、田间地头调解矛盾纠纷,我都努力把相关法律知识,说到群众的心坎里。”
近几年来,浙江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把“枫桥经验”蕴含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与法治浙江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风险评估源头预防矛盾
今年3月,宁波市北仑区一家针织企业准备搬迁到某地,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后,迁入地周边小区居民因担心噪音等问题强烈反对。考虑到该项目实施存在重大社会稳定风险,北仑区停止了项目实施。
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是老大难问题,容易引发不稳定隐患。绍兴、舟山等地在实施征地拆迁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政策方案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让征地拆迁在和谐环境中进行。
2008年以来,浙江省大力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在省、市、县三级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凡是直接关系群众切实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事项,一律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前置程序,切实做到应评尽评。
今年以来,浙江又在宁波、嘉兴等地进行了规范化试点,明确了“六步”、“六有”、“八表”等操作规范,较好地解决了“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等关键问题。目前,稳评工作已纳入党政实绩考核和平安考核内容,形成了年初有安排、半年有检查、每季有通报、年终有考核的工作机制。据统计,近3年来,全省共评估重大事项10477件,停止或暂缓实施499件,最大限度地防止了因决策不当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民主法治建设深入基层
“村里做什么,只要让村民广泛参与,让村民拿意见、说了算,什么事情都好办。”诸暨市枫桥镇枫源村村委会主任骆根土深有体会地说。
2006年,镇里行政村合并,骆根土这个老村干部也遇到了“说话不灵,办事不行”的尴尬局面。为解决这一问题,枫源村探索推出了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机制,村里但凡要办大事,形成初步计划后,一律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再交村民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
近5年来,枫源村投入1200多万元,出台了整治枫源江、新建枫源桥、改造饮用水、开发休闲山庄等一系列重大举措,没有引发一起信访事件。
在浙江,像枫源村这样的民主法治村还有很多。这些年,浙江大力深化法治浙江建设,把法治理念向基层延伸,全省97.5%的村开展了“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95%的村达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
在金华市武义县后陈村,村务公开墙上张贴着一份份财务账单。曾经,后陈村因村务缺乏监督、财务混乱而纠纷不断。2004年,该村村民自发选举产生了全国第一个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立当年,村里的招待费就从过去每年二三十万元减到几千元。9年来,村务监督委员会共对60余项累计2000余万元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实现了村级工程建设“零矛盾”、“零投诉”、“零上访”。
为推动基层法治建设,从2010年5月开始,杭州市启动了律师进社区工程,市政府每年拨款300多万元,向151家律师事务所统一购买法律服务,给全市529个社区全部配备了“社区律师”。“社区律师”通过化解矛盾纠纷,举办法律宣传,提升了居民的法治意识。
2007年,宁波市为全市2650个行政村聘请配备了村法律顾问。借鉴宁波做法,全省已有近2.3个行政村聘请了法律顾问,不少县(市、区)还实现了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
如今,社区律师、网络律师团、农村法律顾问、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已遍布浙江城乡、村镇、社区,法律服务工作者面对面为广大群众提供各种贴身、量身法律服务,进一步提升了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权威性、有效性,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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