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记者从贵阳市人大常委会获悉,《贵阳市社区工作条例》和《贵阳市湿地公园保护规定》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贵阳市社区工作条例》:
为社区群众提供“全科医生”式服务
据介绍,《贵阳市社区工作条例》是全国首部社区工作专项法规。贵阳市撤销了全市49个街道办事处,设置了91个新型社区,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贵阳模式”。贵阳市人大常委会经过充分调研、认真起草和多次审议,出台了该项国内首部社区工作专项法规,第一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实现社区工作法治化。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迫切需要,围绕社区定位、社区建设、社区治理、社区服务四个方面,贵阳市制订了该条例。贵阳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条例的出台,有利于提高社会建设和管理科学化水平,有利于保证基层社会管理格局的长期稳定,有利于保证实现新型社区和谐规范可持续发展,巩固贵阳市改革创新成果,加强贵阳市社区工作,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该条例明确,将设立集中办事服务窗口,面向社区居民提供便捷服务。社区服务中心要根据社区服务管理的需要,设立集中办事服务窗口,实行办事公开、一站办理和首问责任等制度,根据群众需要采取错时、预约等灵活多样的服务方式和手段,办理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综合管理服务的事项、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开展和政府职能部门委托的服务管理事项,以及居民需要、可以集中办理的其他服务事项,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民利民服务,最大限度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
同时,该条例实行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为社区提供“全科医生”式服务。网格工作人员一岗多责,通过实行网格化管理,把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社会服务延伸到基层,做到信息全收集、事态全掌控、服务全覆盖。
《贵阳市湿地公园保护规定》:
公园内吸烟最高罚款200元
记者获悉,《贵阳市湿地公园保护规定》规定在湿地公园里钓鱼、游泳、划船、吸烟的市民将遭到最高200元的罚款。
据介绍,目前,贵阳市已建成的湿地公园有花溪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小车河湿地公园,拟建小关湖湿地公园、红枫湖百花湖湿地公园等,该规定的实行将对贵阳市湿地公园保护和管理提供对应的法律依据。
该规定中明确指出,除应急抢险等执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和残疾人专用车、儿童车、保洁车等非机动车辆外,其他车辆未经允许进入湿地公园;在湿地公园内采摘花木、践踏花圃,未经同意放生动物、宿营、烧烤、吸烟;在未经允许的河段或水域钓鱼、游泳、划船等行为,违者且拒不整改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此外,该规定中还明确指出,在湿地公园内擅自搭棚、摆摊、设点以及在经营场所外兜售商品的,责令立即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予以取缔,并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