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最佳办案效果实录榜”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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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中院行政庭法官研讨疑难案件。刘玉杰 摄 |
济南市民周某将自己的一套房产卖给了被告杨某,杨某却没有按照约定支付剩余的9万元房款。为此,周某拒绝交出房屋钥匙,并通过中介公司将此房转卖给了夏某。然而,就在夏某装修入住后,却发现该房产早已被杨某抵押给了银行,致使该房产无法过户。
胡炜炜是这起案件的承办法官。她在审理此案的过程中发现,本案虽是一起房屋连环买卖案件,依法判决并不难。但是,眼下被告杨某已拖欠数月银行贷款,面临被诉风险,该房产极有可能为实现抵押权而被拍卖。即使判决,也有可能面临执行不能的局面,最后夏某还是无法办理过户。
为彻底解开这道连环难题,胡炜炜法官多次约谈本案的关键人夏某,促使原告、被告以及夏某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过付:夏某先将应付购房款交至法院,帮助被告杨某偿还银行贷款,并解除银行抵押权和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胡炜炜审结的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亮点在于,不仅把眼前的案子解决了,还把案件背后隐藏的连环纠纷也一揽子解决了。为此,她成为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首届“最佳办案实录榜”的获奖者之一。2007年10月,市中区法院出台《关于开展“最佳办案效果实录榜”评比竞赛活动的实施方案》,规定凡本院审结、执结的各类诉讼案件(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执行案件,处结的当事人来信来访或非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处理的其他事件,承办人(接待、处理人)或其所在庭室认为符合评选条件的,均可申报参加评选。“最佳办案效果实录榜”评比竞赛活动每半年评选一次。
“6年来,我院先后有152个案件荣登‘最佳办案效果实录榜’,20多个典型案件被上级法院评为‘指导性案例’,在全市、全省和全国法院推广,成为办案参考!”市中区法院院长冯媛满怀信心地说:“这一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形成了重能力、比水平的良好导向,激发了办案法官改进审判作风、‘高快好省’办案的热情!”2013年前8个月,该院各项审判执行指标全面向好:审结各类案件5210件,同比增长8.05%,一审服判息诉率97.13%,同比增加3个百分点。去年,该院在全市基层法院年终质效考核中,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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