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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位于贵州省中部,是红军长征曾三过其地的革命老区。今年7月,为响应司法部和团中央“1+1法律援助”的号召,广东省司法厅、省律协委派粤广律师事务所的女律师张晶到瓮安担任法律援助律师。
离开广州之前,张晶已有思想准备,既然作为法律援助的志愿律师,就应该到最艰苦、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但2013年7月18日到达瓮安县时,工作环境的反差还是令她措手不及。
张晶很快调整了心态并适应了新环境,瓮安县司法局副局长余文刚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张晶到这里工作3个月以来,已受理案件40余件,涉案标的162万元,共接待150多名来访群众,工作量非常大。
“从广州来的律师,办案释法很专业、很有经验。”张晶的名气很快在全县传开了,当地群众对她很信任,许多矛盾不经诉讼,经她一调解就得到了解决。“当然,我也是够累的,没日没夜地给求助对象办案释法,不过苦中有乐。”张晶谈到这些显得很开心。
随行采访的广州市律协会长黄永东对记者说,张晶作为一名年轻母亲,能自愿放弃优越的城市生活和丰厚的收入到欠发达地区来,是很难能可贵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张晶在从广州出发前因病刚刚进行了手术。
“广东‘1+1法律援助’项目报名人数数以百计,经层层筛选才能入选。”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梁震告诉记者。
能够入选张晶当然很高兴,但她刚动完手术,丈夫和同事都劝她放弃。不过她还是说服了大家,“每个人心里都有一颗公益的种子,只是没有碰到让公益之花绽放的机会,我觉得我遇到了。”到记者采访时,张晶都没有将病情告知“1+1法律援助”项目办和广州市司法局。
张晶告诉记者,刚到瓮安没几天,就接了一个抚养费纠纷案件。“案件中的女孩才12岁,父母离婚时判决的抚养费男方一直不给。”孩子的母亲告诉张晶,抚养费要了9年都要不来。
了解到这些,张晶通过各种办法,找到了男方的电话号码与他取得了联系,可对方一听张晶是女方委托律师,只说了一句话:“我已经离婚了。”张晶约男方见面详谈,也遭到拒绝。
尽管男方拒绝见面,张晶还是不厌其烦地做他的工作,以女性特有的细腻和深刻的法理感化了对方,最后男方终于和张晶见了面。
“由于女孩2岁后就再没和父亲见过面,我拍了一张孩子的照片给她父亲看。”最终,张晶打动了女孩的父亲,提高了孩子每个月的抚养费并按时交纳。
讲到这个成功案例,张晶一脸自豪,“这比我在广州办案拿到高额代理费还高兴呢!”